【摘 要】
:
汉江是我国长江的第一大支流,发源于秦岭,沿东南方向行至秦巴山地后流入鄂西北,成为湖北省内一条重要的河流.汉江流域集中了湖北省内最为广袤的资源.如今,该流域是资源整合、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型战略要地.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国家愈发重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2018年国务院批复《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鼓励湖北省因地制宜,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经济,探索构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该机制也是世界各国为应对本国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提出的新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推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对于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有着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汉江是我国长江的第一大支流,发源于秦岭,沿东南方向行至秦巴山地后流入鄂西北,成为湖北省内一条重要的河流.汉江流域集中了湖北省内最为广袤的资源.如今,该流域是资源整合、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型战略要地.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国家愈发重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2018年国务院批复《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鼓励湖北省因地制宜,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经济,探索构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该机制也是世界各国为应对本国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提出的新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推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对于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有着重要意义,是对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观的重要回应,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
其他文献
随着2015年独家授权协议的广泛应用,我国数字音乐市场在独家授权模式下日趋正版化.独家授权的特殊属性使得其合法性存在争议,从早期的维护版权到现在演变成限制竞争的手段,为了争夺独家授权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以及资本扩张带来的垄断行为,抑制了数字音乐市场的活力,限制了数字经济的发展.针对此情形,应当从明确《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确定违法认定原则以及完善垄断认定程序三个方面入手,构建数字音乐独家授权的规制框架,促进数字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中东欧国家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伙伴,双方均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在双边经济合作密切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新型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软性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等领域互联互通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此同时,双方合作也存在着网络安全问题频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不足和第三方干预等困难和挑战.未来需要继续携手缩小数字鸿沟,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规则构建,加强与中东欧网络安全和数字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系统论述正义的一部经典著作,这部著作产生于僭主实行虚假民主的统治时期,当时的社会环境是柏拉图政治理想发生转变的重要原因.针对当时雅典社会流行的四种正义观,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身份以问答方式提出了质疑,重点对色拉叙马霍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正义观进行了驳斥.《理想国》第一卷中关于正义者与不正义者做哪种人更有益在现代仍有讨论的空间,通过论证可以发现色拉叙马霍斯所认为的“利”为物质上带给人的利益,而苏格拉底认为“利”为精神上、心灵上的快乐.对一个事物的比较要在同一个层面上比对才是有效比较,因
公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股东不当减资的情况,在股东减资后公司未对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或者虽然通知了债权人,但是通知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毫无疑问,公司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否承担责任法律未明文规定,股东的责任范围也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因此《公司法》第177条第2款应当明确规定公司履行通知义务的形式,明确违反通知义务时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和形式.
《民法典》专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进行了部分修改,这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性质界定、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必要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进行深入探讨.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最容易侵害且最难以维护的部分,它包括对共有部分共有和共同管理两项权能.共有权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居住幸福感.实践中,共有权行使和保护面临业主权利义务意识淡薄、自治机构运行难、司法维权阻碍重重等诸多困境.破解困境需要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明确共有部分识别特征、完善不动产登记和公示制度、赋予自治组织一定诉
从专利池法律风险出发,以国内外有关专利侵权的经典诉讼案件为例,以专利池、专利权人和技术实施者三方利益均衡为目标,就专利池组建策略、对内管理策略和对外许可策略等提出几点建议:对于专利池组建,建议重点关注必要专利,建立必要专利数据库,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寻求必要专利的专利权人公平合理非歧视许可的承诺;对于专利池管理,建议对内遵循必要专利等价原则,按照专利权人持有的必要专利数量合理分配许可收益,对外遵循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实施统一许可.
宽恕制度是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要素在于对主动请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的垄断违法行为主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给予某种形式的宽大处理.合作则是宽恕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申请者应当主动履行法定合作义务,以换取执法机构的优待.在这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宽恕制度规定存在部分不甚合理之处,司法实践面临操作难题.对此,应当优化证据提供义务和终止违法义务两大关键合作义务,从而改善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实施困境并激励潜在申请者有效运用宽恕制度以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刷单作为一种新型的造假方式,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科学的规制.随着电商的发展,网络刷单行为不断延伸,其性质和特点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声誉型刷单和财产型刷单两种.就刷单的本质来看,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畸形现象,刷单是规避法律空白、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运行体系不断发展成熟,若任由其发展,将会引发财产侵害、不正当经营竞争等问题,会严重威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良性发展.规制刷单行为需要各主体团结起来,为消除其危害而付诸行动.从《刑法》规制的角度看,针对网络刷单行为,《刑法》应设置扰乱
信用债评级外部失真不仅降低了评级行业的公信力,而且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在对我国影响信用类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后可知,在法律层面导致我国信用债外部评级失真的原因在于信用监管规则对评级过度依赖,发行人付费制度、纠偏政策效果不显著.建议通过统一行业监管、建立分级发行制度、增加对评级机构的保护等法律手段规范信用债外部评级行为,以得出真实的评级结果.
作为跨境电商产业的供应通道,跨境物流目前处于高速成长红利期.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对于“稳外贸”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学者在对跨境电商物流进行研究过程中,提出了科学结论和建设性意见.通过Python技术获取全网文献,从研究内容、专业团队、学科分类和分析方法等方面来展开分析,梳理我国跨境电商物流的研究热点和演化脉络,同时,分析跨境物流研究的拓展空间发现:跨境电商物流有着明显的电商协同特征,跨境物流研究与跨境电商研究同时交叉进行;跨境物流的研究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在行业形势上,跨境物流供给增量出现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