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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理词作为维系苗族族源记忆、族群意识和族属认同的重要口头文化,包涵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法治思想,具体表现为代际公平即苗族理词之灵魂不灭与相克相生即苗族理词之生命共处和心存敬畏即苗族理词之神明裁判。在具体阐述上述三个特征之后,提倡国家法对于习惯法的兼收并取,呼吁从立法层面转向了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