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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学硕士教育在人才培养质量、机制方面存有种种不足,面临着质量、信誉和生存等诸多危机。法学硕士等高端专业人才作为未来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应秉持理想情怀与专业技能、社会责任与事业追求、院校养成与自我向善的有机统一。不同层次的法律专业院校,应当肩负不同的人才养成使命。一些高水平法学教育机构,在法学硕士的培养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精英化的理念,以职业化教育为导向,学术训练与法律技能并重,借助规范化的培养流程,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双向努力,以确保或改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