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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尝试了用医疗责任保险解决医疗争议,经过实践证明:在目前社会、政治和经济形势下,为了适应多元化的需要,该方法具有探索性,是行政、司法解决医疗争议方式的补充。2007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对这种方法的肯定。现将我区的做法和效果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