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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来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 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 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改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人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赞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 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 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 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 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投,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业主。
2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业主提供垒套工程结算资料,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计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干未按圈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计。
(4)工程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3 业主根据合同、结算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
业主与承包人应以施工合同和结算审计报告为依据,达成结算最终协议,业主按协议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则应履行质量保证义务。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项目业主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建立健全符合项目特点的合同管理体系,强化垒过程合同管理,加强审计工作,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预定的投资效益。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 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 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改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人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赞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 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 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 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 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投,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业主。
2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业主提供垒套工程结算资料,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计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干未按圈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计。
(4)工程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3 业主根据合同、结算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
业主与承包人应以施工合同和结算审计报告为依据,达成结算最终协议,业主按协议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则应履行质量保证义务。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项目业主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建立健全符合项目特点的合同管理体系,强化垒过程合同管理,加强审计工作,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预定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