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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通知整肃相亲类电视节目,引起的社会反响比较大,各大媒体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作为从事传媒教育的专业人员,从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和提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这两个方面来谈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电视媒介 社会责任
2010年6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及《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正式文件,规定电视台“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婚恋观。”对此,各大媒体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引起的社会反响比较大,作为从事传媒教育的专业人员,从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和提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这两个方面来谈一些自己的见解。
电视媒介作为以视听语言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媒介,在网络蔓延的时代、在手机普及的今天,电视媒介的内容跃然而出,以一种新的形态被整体平移到了新媒体之中,继续延伸着它强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然而,在一个商业色彩弥散的社会中,这些或传统、或新兴的电视媒介受到了市场带来的空前压力,使得有些媒介在利益面前失去了道德操守、沦为了资本的奴隶、迷失了社会责任。一些电视媒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媒介”异化为“少数广告主的媒介”,其原本具有的社会服务功能在逐步退化。
一、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之间徘徊的媒介位于相对尴尬的处境,“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思路也无法理顺其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各种关系。众多电视媒介既要在经济上自负盈亏,又要完成宣传任务,形成了商业与宣传的双重压力。要想完成好宣传任务,就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而资金很大一部分需要依靠节目的商业收益来“反哺”宣传。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一个逻辑:盈利是电视台一切活动的基础,盈利是电视完成宣传任务的保障,盈利是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是一条极其可怕的逻辑,因为在这个逻辑框架之内,媒介行为最直接的出发点是逐利,有着这个原点之后,才能谈得上为人民服务。媒介逐利的直接性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间接性之间的矛盾,导致结果是很容易让媒介的失责。
1、电视的唯收视率倾向
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电视的唯收视率倾向是媒介逐利的最明显表现之一。收视率是节目内容与广告收益之间的参照系,是广告主选择节目时段的杠杆。据笔者在多个地区的电视台调研发现,从台领导到频道总监,从节目制作部门到广告部门,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围绕着收视率而工作,许多电视节目制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做梦时头脑中都绷紧着收视率这根弦。收视率看似是改进和提高节目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但其实已经成为电视媒介吸引和讨好广告主的一个彩头。有相当一部分电视内容生产者并不是为了给受众提供高质量的电视内容而重视收视率,他们提升收视率为的只是讨得广告主的欢心。为了赢得收视率,许多节目制作者挖空心思寻找“卖点”,不惜降低节目格调,以低俗化的内容吸引受众眼球。在没有社会责任约束的前提下,它们会越发背离广大人民。
在当下的各大省级卫视中,《非诚勿扰》、《为爱向前冲》、《我们约会吧》等近10档名目各异的相亲类节目如火如荼,让观众质疑的,除了其中很多节目对嘉宾身份的“造假”行为外,更多的是屡屡出现的嘉宾之间人身攻击、恶语相向,以及大庭广众之下宣扬拜金主义,情感物质化,频频冲撞人们的道德底线。剩男剩女多了,原本自由恋爱是时代进步的标志,如今,又退回到相亲时髦的那个年代。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们勇敢地走上了低俗相亲节目的舞台,在“相亲秀”中的口无遮拦、肆无忌惮,仿佛这样才能张显他们的个性,深度和与众不同,从中找到侮辱与被侮辱的快感。这个时代太疯狂。
先说身份的问题。嘉宾光鲜靓丽的外表和犀利刻薄的话语背后到底是怎样真实的生活角色?撕掉这张“画皮”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已经有被观众怀疑的已婚妇女,有演技一流的演员,有模特、富二代等等,他们到底是否有真实的交友相亲欲望,还只是电视台的托,拿钱演节目或者为了炒作出名?广电总局终于忍无可忍,规定“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嘉宾关,要认真核实嘉宾的真实身份,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
再说舆论导向和社会价值观。有人说无论怎样,这些相亲节目都真实地反应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金钱至上”,“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更喜欢在宝马里哭”等等。节目中一来个富豪,嘉宾的眼睛里都放出绿色的光芒,一旦来个普通人,就嫌贫爱富,品头论足,人身攻击,蔑视基层劳动人民。当然每个人追求不同,有些“拜金观念”也不足为奇,但要肆无忌惮赤裸裸地在大众传媒上公然传播,这显然是一种道德沦丧,必将影响青年人的恋爱观。
还有嘉宾丑闻事件。某女以清纯可人形象博得广泛关注,没几天不雅照网上流出。是该说媒体审核不严还是嘉宾身上有污点?且不谴责厚颜无耻的女嘉宾做了亏心事还敢如此张扬,单说这一味追求收视率的电视台,何时变得如此低俗?被誉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纽带”,竟不勇于担当起这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反而在这滩浑水里搅呀搅,唯恐天下不乱。
相亲节目这个选题本无可厚非,可是如今我们看到的这种戏弄情感的娱乐节目却让人无法接受。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影响着更多的年轻人,混淆审美观,宣扬以丑为美、以假乱真,用畸形的道德大张旗鼓去嘲讽、挖苦正常的道德追求,我们是不是该冷静地思考思考,媒体的社会责任到底在哪里?
2、收视率异化
收视率异化是电视媒介逐利的一种表现,而这种表现的变体便是电视内容在互联网和手机上的传播。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开始了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和手机传播不良视音频信息的活动。此举正是对日趋逐利而丧失责任的电视媒介的一种厉声责问。我们发现,在整顿之前,一些网络媒介为了赢得点击率,为了获得间接广告收入和直接点播收入,摒弃版权意识、丧失道德底线、漠视公共利益,不惜以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来赚取利润,完全不考虑对公众视听环境的破坏和对青少年的影响,更不顾及对文化的损害。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没有放任媒介过度化、扭曲化的市场行为,而是采取了果断干预措施,为的就是重新唤回媒介责任,以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刚性力量来强制保障公众利益。
二、提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的措施
电视媒介内容是最易于受众接受的信息,无论收入的多少、教育水平的高低,无论男女老幼、城市还是乡村,受众都能自由便捷地接收到电视媒介内容信息。因此,在各种媒介内容中,它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电视媒介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原则,担负起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拒绝腐蚀,要在利益面前做到坚守责任,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找路径。
1、媒介自律
媒介履行责任要受到社会的监督和同行的监督,当出现问题的苗头之时,就应当通过自律机制及时纠正。自律是实现责任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也是媒介担当道义的诚意之体现。因此,电视媒介行业、媒介组织自身、媒介从业人员都应当建立多级自律机制,通过对自我行为的管控坚守媒介的社会责任。媒介通过自律机制实现媒介责任是效率最高的方式之一,如果没有自律机制,完全依靠他律,那么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其损失也必将巨大。
2、媒介他律
媒介自律在无法满足公众对媒介社会责任要求的情况下,媒介他律就会发挥作用。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但是这只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更给了全球市场体系以深刻的教训,一味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必将引发市场体系的巨大混乱。对于处于市场风口浪尖的电视媒介组织而言,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进行调控和他律就显得更为重要。电视媒介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当这个他律的机制不存在时,媒介可能便将逐利诉求发挥到极致而忘却了其本质属性,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力量纠正偏差,甚至在还没有出现偏差时就常常示警,防患于未然,这是媒介责任实现的一种刚性保障。
3、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在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媒介需要不断调试与重新定位,从而更好的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我国目前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旗帜下展开了对媒介的转企改制工作。一些出版发行单位在转企改制后实现了“企事分离”、“管办分离”,形成了具有独立市场法人主体地位的传媒集团。而在电视行业,改革的步伐似乎还比较谨慎,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整体转制的出现。但是,随着制播分离的再次提出,电视行业转制的大幕也必将拉开。转制之后,“企事分离”,国家加大对电视事业单位的财政支持,电视事业单位全力以赴履行国家的宣传职责,努力为公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不受商业利益的纠葛;电视企业单位在保障宣传的基础上,发挥各种创造力为公众和商业客户两个主体提供服务,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市场规范之下展开平等、充分的竞争,实现社会福利。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对媒介责任履行的制度化保障。
责任不能被买卖,公众利益不能被兜售,电视媒介的责任更不能因其自身的祸福而随意拿起或丢弃。在时代的要求下,在公众的期待下,在政府的规制下,电视媒介当以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承载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简介:
许海潮(1977-),女,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文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广播电视艺术、高职教育。
课题项目:
本文是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课题2008年度课题《大众传媒组织文化传播研究——基于传媒社会责任的探讨》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08sk492)。
[关键词] 电视媒介 社会责任
2010年6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及《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正式文件,规定电视台“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婚恋观。”对此,各大媒体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引起的社会反响比较大,作为从事传媒教育的专业人员,从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和提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这两个方面来谈一些自己的见解。
电视媒介作为以视听语言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媒介,在网络蔓延的时代、在手机普及的今天,电视媒介的内容跃然而出,以一种新的形态被整体平移到了新媒体之中,继续延伸着它强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然而,在一个商业色彩弥散的社会中,这些或传统、或新兴的电视媒介受到了市场带来的空前压力,使得有些媒介在利益面前失去了道德操守、沦为了资本的奴隶、迷失了社会责任。一些电视媒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媒介”异化为“少数广告主的媒介”,其原本具有的社会服务功能在逐步退化。
一、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之间徘徊的媒介位于相对尴尬的处境,“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思路也无法理顺其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各种关系。众多电视媒介既要在经济上自负盈亏,又要完成宣传任务,形成了商业与宣传的双重压力。要想完成好宣传任务,就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而资金很大一部分需要依靠节目的商业收益来“反哺”宣传。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一个逻辑:盈利是电视台一切活动的基础,盈利是电视完成宣传任务的保障,盈利是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是一条极其可怕的逻辑,因为在这个逻辑框架之内,媒介行为最直接的出发点是逐利,有着这个原点之后,才能谈得上为人民服务。媒介逐利的直接性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间接性之间的矛盾,导致结果是很容易让媒介的失责。
1、电视的唯收视率倾向
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电视的唯收视率倾向是媒介逐利的最明显表现之一。收视率是节目内容与广告收益之间的参照系,是广告主选择节目时段的杠杆。据笔者在多个地区的电视台调研发现,从台领导到频道总监,从节目制作部门到广告部门,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围绕着收视率而工作,许多电视节目制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做梦时头脑中都绷紧着收视率这根弦。收视率看似是改进和提高节目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但其实已经成为电视媒介吸引和讨好广告主的一个彩头。有相当一部分电视内容生产者并不是为了给受众提供高质量的电视内容而重视收视率,他们提升收视率为的只是讨得广告主的欢心。为了赢得收视率,许多节目制作者挖空心思寻找“卖点”,不惜降低节目格调,以低俗化的内容吸引受众眼球。在没有社会责任约束的前提下,它们会越发背离广大人民。
在当下的各大省级卫视中,《非诚勿扰》、《为爱向前冲》、《我们约会吧》等近10档名目各异的相亲类节目如火如荼,让观众质疑的,除了其中很多节目对嘉宾身份的“造假”行为外,更多的是屡屡出现的嘉宾之间人身攻击、恶语相向,以及大庭广众之下宣扬拜金主义,情感物质化,频频冲撞人们的道德底线。剩男剩女多了,原本自由恋爱是时代进步的标志,如今,又退回到相亲时髦的那个年代。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们勇敢地走上了低俗相亲节目的舞台,在“相亲秀”中的口无遮拦、肆无忌惮,仿佛这样才能张显他们的个性,深度和与众不同,从中找到侮辱与被侮辱的快感。这个时代太疯狂。
先说身份的问题。嘉宾光鲜靓丽的外表和犀利刻薄的话语背后到底是怎样真实的生活角色?撕掉这张“画皮”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已经有被观众怀疑的已婚妇女,有演技一流的演员,有模特、富二代等等,他们到底是否有真实的交友相亲欲望,还只是电视台的托,拿钱演节目或者为了炒作出名?广电总局终于忍无可忍,规定“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嘉宾关,要认真核实嘉宾的真实身份,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
再说舆论导向和社会价值观。有人说无论怎样,这些相亲节目都真实地反应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金钱至上”,“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更喜欢在宝马里哭”等等。节目中一来个富豪,嘉宾的眼睛里都放出绿色的光芒,一旦来个普通人,就嫌贫爱富,品头论足,人身攻击,蔑视基层劳动人民。当然每个人追求不同,有些“拜金观念”也不足为奇,但要肆无忌惮赤裸裸地在大众传媒上公然传播,这显然是一种道德沦丧,必将影响青年人的恋爱观。
还有嘉宾丑闻事件。某女以清纯可人形象博得广泛关注,没几天不雅照网上流出。是该说媒体审核不严还是嘉宾身上有污点?且不谴责厚颜无耻的女嘉宾做了亏心事还敢如此张扬,单说这一味追求收视率的电视台,何时变得如此低俗?被誉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纽带”,竟不勇于担当起这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反而在这滩浑水里搅呀搅,唯恐天下不乱。
相亲节目这个选题本无可厚非,可是如今我们看到的这种戏弄情感的娱乐节目却让人无法接受。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影响着更多的年轻人,混淆审美观,宣扬以丑为美、以假乱真,用畸形的道德大张旗鼓去嘲讽、挖苦正常的道德追求,我们是不是该冷静地思考思考,媒体的社会责任到底在哪里?
2、收视率异化
收视率异化是电视媒介逐利的一种表现,而这种表现的变体便是电视内容在互联网和手机上的传播。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开始了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和手机传播不良视音频信息的活动。此举正是对日趋逐利而丧失责任的电视媒介的一种厉声责问。我们发现,在整顿之前,一些网络媒介为了赢得点击率,为了获得间接广告收入和直接点播收入,摒弃版权意识、丧失道德底线、漠视公共利益,不惜以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来赚取利润,完全不考虑对公众视听环境的破坏和对青少年的影响,更不顾及对文化的损害。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没有放任媒介过度化、扭曲化的市场行为,而是采取了果断干预措施,为的就是重新唤回媒介责任,以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刚性力量来强制保障公众利益。
二、提高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的措施
电视媒介内容是最易于受众接受的信息,无论收入的多少、教育水平的高低,无论男女老幼、城市还是乡村,受众都能自由便捷地接收到电视媒介内容信息。因此,在各种媒介内容中,它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电视媒介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原则,担负起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拒绝腐蚀,要在利益面前做到坚守责任,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找路径。
1、媒介自律
媒介履行责任要受到社会的监督和同行的监督,当出现问题的苗头之时,就应当通过自律机制及时纠正。自律是实现责任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也是媒介担当道义的诚意之体现。因此,电视媒介行业、媒介组织自身、媒介从业人员都应当建立多级自律机制,通过对自我行为的管控坚守媒介的社会责任。媒介通过自律机制实现媒介责任是效率最高的方式之一,如果没有自律机制,完全依靠他律,那么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其损失也必将巨大。
2、媒介他律
媒介自律在无法满足公众对媒介社会责任要求的情况下,媒介他律就会发挥作用。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但是这只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更给了全球市场体系以深刻的教训,一味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必将引发市场体系的巨大混乱。对于处于市场风口浪尖的电视媒介组织而言,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进行调控和他律就显得更为重要。电视媒介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当这个他律的机制不存在时,媒介可能便将逐利诉求发挥到极致而忘却了其本质属性,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力量纠正偏差,甚至在还没有出现偏差时就常常示警,防患于未然,这是媒介责任实现的一种刚性保障。
3、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在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媒介需要不断调试与重新定位,从而更好的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我国目前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旗帜下展开了对媒介的转企改制工作。一些出版发行单位在转企改制后实现了“企事分离”、“管办分离”,形成了具有独立市场法人主体地位的传媒集团。而在电视行业,改革的步伐似乎还比较谨慎,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整体转制的出现。但是,随着制播分离的再次提出,电视行业转制的大幕也必将拉开。转制之后,“企事分离”,国家加大对电视事业单位的财政支持,电视事业单位全力以赴履行国家的宣传职责,努力为公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不受商业利益的纠葛;电视企业单位在保障宣传的基础上,发挥各种创造力为公众和商业客户两个主体提供服务,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市场规范之下展开平等、充分的竞争,实现社会福利。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对媒介责任履行的制度化保障。
责任不能被买卖,公众利益不能被兜售,电视媒介的责任更不能因其自身的祸福而随意拿起或丢弃。在时代的要求下,在公众的期待下,在政府的规制下,电视媒介当以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承载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简介:
许海潮(1977-),女,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文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广播电视艺术、高职教育。
课题项目:
本文是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课题2008年度课题《大众传媒组织文化传播研究——基于传媒社会责任的探讨》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08sk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