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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法律援助的提供有其局限性。潛在的申索人縱使擁有充分的理據,但因為缺乏經濟上的支持,無奈被迫放棄提出申索,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令人不無遺憾的是,資助訴訟之前在香港長期被視作刑事罪行和民事侵權行為,因此有關的協議也不可強制執行。然而,法庭近年來的判例對這一概念採納了更為寬鬆和務實的態度。本文將主要分析資助訴訟概念的演變、相關主要普通法系對資助訴訟的態度以及香港對資助訴訟的態度及演變的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