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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概要 2011年6月,村民蒋某在未取得建房许可证的情况下,决定在自家原房屋的南侧新建一栋两层楼房,并将此工程发包给了同村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陈某施工。供电所员工在线路巡查时发现,蒋某新建的房屋南侧墙面与一条10 kV 供电线路边线距离仅1 m 左右,便立即进行了口头制止,同时向主管部门发出了请求拆除违章建筑的信函。数日后,供电所又派员工王某、董某两人上门将停工通知书送给蒋某,再次要求其停工。但蒋某置之不理,继续施工。9月6日上午,陈某在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