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秘书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政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是我省唯一系统刊登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的重要刊物。1949年创刊以来,特别是1987年复刊以来,《山东政报》遵照“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办刊宗旨,在山东省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山东政报》成为省政府公布规章政策和文件的法定的标准文本载体,订阅《山东政报》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获取并学习运用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基本渠道。为切实做好2002年度《山东政报》征订发行和学习运用工作,特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