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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建委、主管局实现全面监管覆盖的要求,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完善专业化监管体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职能履行科学化、权力运行阳光化、监管服务高效化,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市政管理处对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撤销了原监督一、二、三科,设立了综合、主城、江宁、江北四个监督分站(其中:综合分站负责市以上重点工程、跨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城分站负责除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