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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网络域名的归属产生争议,原告域名所有者将侵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梁某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首起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及商业诋毁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第一原告戈壁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两被告共同在指定媒体刊登声明,为第二原告上海旺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旺腾公司)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