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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lO月813通过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同年11月11日由李克强总理签署颁布,2014年1月1日生效施行。这一条例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环保领域第一部国家级行政法规,是农村和农业环保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尤其是农村和农业领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对推动畜禽养殖环境问题的解决、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