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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管激励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对提上市公司业绩,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资本市场资产定价功能逐步恢复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将发生重大变化,这为实现高管股票期权激励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股权分置 股票期权 激励
一、问题的提出
股权分置改革是为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不流通,国有股一股独大所产生的种种弊端而进行的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权趋于分散化,股东对上市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与控制权就会出现相互分离的情况,容易产生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如何减少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成为后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国内学者重点研究的对象。
二、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治理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考察,在现代企业中,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代理的关系,受股东委托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的制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股东追求其所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在工资-奖金为主的薪酬体系中,由于经理人与股东之间利益的不一致及契约的不完全,就衍生出了股东长期利益与经理人短期利益的矛盾,经理人可能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的利益,尤其是长期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提升股权价值。在各种方式中,从理论研究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的实践看,股票期权激励在众多的长期激励措施中,是较好的解决方案。股票期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在行权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产生的影响
1.资本市场资产定价功能逐步恢复并完善
资产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基础的功能之一。在股权分置时代,我国资本市场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公司资产价值的高低只能用“净资产”来估计,因而有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这样的规定。其重要原因是这个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而丧失了资产估值的功能,或者说缺乏科学的估值标准。
股改完成后,资产的估值标准显然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的规定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资产估值的核心理念将从“账面”转向“市场”,企业的价值将体现在股价上。经营者努力工作促使公司持续成长,提高核心竞争力,在资本市场中表现为股价上升,这种良性循环有利于股票期权机制的发挥。
2.公司短期激励目标转化为长期激励目标
股权分置时期,控股股东的利益不是通过资产市值变动来实现,而主要是通过高溢价融资来实现。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把利益的攫取主要放在流通股股东身上,而不是放在提高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上。他们通过基于股权分置的高溢价融资,攫取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从而实现自身资产价值的快速增值,基本上不关心资产市值的高低。
股改完成后,由于大股东的目标函数与公司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资产市值的最大化成为全体股东的共同目标,也成为考核经营管理层的核心目标,在此基础上实施的激励将从短期效应转向长期发展。
3.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股权分置时期,“一股独大”的制度性缺陷越来越成为直接影响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的障碍。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一股独大将转变为股权相对分散,特别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解决了经理人员在股票来源、股票流通、激励对象、激励方式等问题,从而使得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得以在一些上市公司中顺利推行,这将极大激发经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上市公司业绩。但随着股权高度分散化,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机制并不发达的社会,“内部人控制”问题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带来挑战。
四、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缺陷
实施科学的股票期权计划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高管人员追求利益行为短期化;高管人员与企业业绩联系的单一化;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是由股票市场的多种要素决定的,所以它仍然没有解决类似年薪制中的问题,甚至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与其应得的回报更加背離;股票期权成本并未反映在企业的损益表中,因此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很难说明企业利润的真实情况;在股价低迷、甚至低于股票期权的事先约定价格时,有些企业就采用重新定价的方法来保证高管人员的积极性。
五、结束语
股改后实施针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模式要建立以股票期权激励为主,其他激励方式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各种激励模式优势互补,同时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开发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配套建立“金阶梯”和 “金降落伞”,进一步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Grossman S,Hart O. One share- one vote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8,20:175~202
[关键词] 股权分置 股票期权 激励
一、问题的提出
股权分置改革是为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不流通,国有股一股独大所产生的种种弊端而进行的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权趋于分散化,股东对上市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与控制权就会出现相互分离的情况,容易产生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如何减少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成为后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国内学者重点研究的对象。
二、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治理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考察,在现代企业中,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代理的关系,受股东委托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的制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股东追求其所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在工资-奖金为主的薪酬体系中,由于经理人与股东之间利益的不一致及契约的不完全,就衍生出了股东长期利益与经理人短期利益的矛盾,经理人可能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的利益,尤其是长期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提升股权价值。在各种方式中,从理论研究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的实践看,股票期权激励在众多的长期激励措施中,是较好的解决方案。股票期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在行权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行权以后,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产生的影响
1.资本市场资产定价功能逐步恢复并完善
资产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基础的功能之一。在股权分置时代,我国资本市场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公司资产价值的高低只能用“净资产”来估计,因而有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这样的规定。其重要原因是这个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而丧失了资产估值的功能,或者说缺乏科学的估值标准。
股改完成后,资产的估值标准显然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的规定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资产估值的核心理念将从“账面”转向“市场”,企业的价值将体现在股价上。经营者努力工作促使公司持续成长,提高核心竞争力,在资本市场中表现为股价上升,这种良性循环有利于股票期权机制的发挥。
2.公司短期激励目标转化为长期激励目标
股权分置时期,控股股东的利益不是通过资产市值变动来实现,而主要是通过高溢价融资来实现。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把利益的攫取主要放在流通股股东身上,而不是放在提高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竞争力上。他们通过基于股权分置的高溢价融资,攫取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从而实现自身资产价值的快速增值,基本上不关心资产市值的高低。
股改完成后,由于大股东的目标函数与公司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资产市值的最大化成为全体股东的共同目标,也成为考核经营管理层的核心目标,在此基础上实施的激励将从短期效应转向长期发展。
3.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股权分置时期,“一股独大”的制度性缺陷越来越成为直接影响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的障碍。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一股独大将转变为股权相对分散,特别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解决了经理人员在股票来源、股票流通、激励对象、激励方式等问题,从而使得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得以在一些上市公司中顺利推行,这将极大激发经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上市公司业绩。但随着股权高度分散化,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机制并不发达的社会,“内部人控制”问题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带来挑战。
四、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缺陷
实施科学的股票期权计划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高管人员追求利益行为短期化;高管人员与企业业绩联系的单一化;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是由股票市场的多种要素决定的,所以它仍然没有解决类似年薪制中的问题,甚至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与其应得的回报更加背離;股票期权成本并未反映在企业的损益表中,因此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很难说明企业利润的真实情况;在股价低迷、甚至低于股票期权的事先约定价格时,有些企业就采用重新定价的方法来保证高管人员的积极性。
五、结束语
股改后实施针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模式要建立以股票期权激励为主,其他激励方式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各种激励模式优势互补,同时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开发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配套建立“金阶梯”和 “金降落伞”,进一步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Grossman S,Hart O. One share- one vote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8,20:17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