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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1965年就从部队复员被分配到某单位工作的安先生,在1985年1月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第二天单位就同意并批准了他的辞职申请。安先生虽然辞了职,但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档案在今后会涉及什么问题,所以就未及时将他的档案由原单位转出。2003年当安先生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均未找到自己的档案。因为没有档案,他无法办理各种保险也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此,安先生将原单位起诉到法院,称他辞职后因单位一直未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