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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电影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关于当前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经厂电部部党组批准,中宣部、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已于1993年1月5日正式下发。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广电部、电影局及有关方面成立了电影改革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在抓紧制定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为此,本刊记者走访了改革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电影局副局长窦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