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背景,从动产和权利担保的功能主义进路与消灭隐形担保两个视角,对民法典中的动产和权利担保新规则进行体系性的全面阐释.《民法典》在动产和权利担保领域,向功能主义迈出了一步,但具体到各个不同担保形式,其功能主义的程度也有所不同.《民法典》为消灭隐形担保作出了很大努力,但也并未彻底消灭隐形担保.在此领域,大量规则尚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和细化.此有待未来判例学说加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