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财产责任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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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 法人的独立财产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一般认为法人的独立财产就是由法人享有的,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的创立人以及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是企业实际占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财产。具体包括厂房设备、原材料、燃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现金、大修基金、折旧基金及职工福利基金等等。国家授予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作为企业承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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