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王阳明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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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王阳明临死之时,微笑着对他的学生周积说:“吾心光明,亦复何言!”这表明王阳明以人生使命的完成为获得临终安宁的根本途径,体现了儒家直面生死、舍生取义的生死观。
  [关键词]王阳明 生死观 致良知
  
  王阳明(1472—1529),名守仁,字伯安,世称阳明先生,浙江余姚人,我国古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和军事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谥文成。他一生仕途坎坷,但治学不倦,成就卓著。他创立的“心学”体系,冲破了旧传统观念,追求个性解放,在整个封建社会后期占有重要地位,堪称学界巨擘。他的生死哲学,既体现了一般儒者的生死观,更体现了儒学大哲的生死智慧,至今仍给人以启迪。
  
  一、吾心光明,亦复何言
  
  王阳明一生,命运多舛,多次面临死亡威胁。面对生死考验,王阳明一直难以割舍对生命的眷恋,直至临终前,才获得了面对生死的坦然态度。王阳明37岁时,因得罪宦官刘瑾而谪居龙场。“龙场在贵州西北万山丛棘中,蛇虺魍魉,蛊毒瘴疠,与居夷人鴃舌难语,可通语者,皆中土亡命。旧无居,始教之范土架木以居。”因水土不服,随从皆病,为解除随从忧患,王阳明斫薪取水,煮粥侍候,又与诗歌,调越曲,杂以谈笑,以欢悦其心。当时传说刘瑾仍将加害王阳明。王阳明此时“自计得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乃为石棺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俟命”即等待命运的安排。但是,王阳明对于死心有不甘,对死亡的接受更多的是面对命运的无奈。王阳明之所以此时对死心有不甘,不是因为得失问题,而是因为自己的人生使命没有完成。这在他后来的行为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王阳明在镇压朱宸濠叛乱立功后,却蒙受毁谤并危及生命。此时,他想到的还不是自己个人的安危,而是想:“以一身蒙谤死即死耳,如老亲何?”并对门人说:“此时若有一孔可以窃父而逃,吾亦终生长往不悔矣。”而人生的使命一旦完成,死就无所遗憾了。这种态度在他的临终遗言中得到印证。《年谱》载:嘉靖七年十月,王阳明病归,至南安时,门人周积侍见。王阳明说:“吾去矣!”周积哭着问:“何遗言?”王阳明略带微笑对周积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说完,瞑目而逝。
  
  二、致良知
  
  “致良知”是对《孟子》“良知”和《大学》“致知”说的综合。《孟子》所谓“良知”之“良”是指本来具有的意思,“良知”是指人本来具有的知识。在王阳明看来,“良知”就是人的本心,人之心。《大学》“致知”之“致”是“获致”、“推行”、“推广”之意,“致良知”即获致并推行、推广自己本来是学的道德知识。王阳明对“致良知”的解释,一方面赋予人的道德属性的先天性,另一方面又肯定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他认为,“致是良知而行,则所谓天下之达道也。”当然,这仅是从学理上来解释。事实上,“致良知”是王阳明“从百死千难中得来”的,是他生命经验的总结,具有深刻的生死学意义。
  王阳明自小就显露出寻求生死大道的强烈愿望。《年谱》载:王阳明11岁时,就问师塾:“何为第一等事?”塾师曰:“惟读书登第耳。”王阳明怀疑塾师的回答,说:“登第恐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贤耳。”在“学圣贤”的动机下,王阳明循朱子之教,格竹、读书,未得其果,后又出入佛老,仍然未果。后又因得罪宦官刘瑾,被贬贵州龙物,始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龙物悟道,标志着王阳明超越生死之道的获得。傅伟勋先生称“王阳明首次建立坚固不移的生死智慧,是在37岁困居龙场之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龙物悟道之后,又经张许之难等多种磨难,王阳明提出了纯熟的“致良知”。
  “致良知”不仅具有生死超越论方面形上学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性的实践品格。它不是哲学家式的纯粹思辨领域的生死超越,又不同于一般民众纯粹的世俗生活中的生死超越。它既世又超世,平凡而又超凡,典型地体现了儒家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生命智慧。
  
  三、生死命道,有生之所不能免
  
  有人问王阳明“志士仁人”,王阳明说:只为世上人都把生命看得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于理却丢失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个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逢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他的人。也就是说,不当死,固然不应轻易去死,王阳明一直很珍惜生命。但是,当死而不去死,势必违害天理,性同禽兽。
  在王阳明看来,人的生死不仅要服从于气节的保全,更要服从于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在王阳明看来:“生死命道,有生之所不能免也。”问题是要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王阳明认为为国而死,为义而死,是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而若为己而死,为私而死,死便毫无价值。王阳明在《祭永顺宝靖士兵文》说:“人孰无死,岂必穷乡绝城能死人乎?今人不出户庭,或饮食伤多,或逸欲过节,医治不痊,亦死矣今尔等之死,乃因驱驰国事,捍患御侮而死,盖得其死所矣。”
  王阳明一生主张为义死,虽死犹存,久而益辉;为私利而生,虽生犹死,同于尘埃沙泥。他恪守的这种生死观,正是司马迁所概括并为历代儒者所信奉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儒家生死观。
  
  参考文献
  [1]王阳明.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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