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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日益提升,成为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与落脚点,对推动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为此,本文将着重针对知识产权的发展沿革与认知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知识产权;发展沿革;认知情况;分析与探讨
“知识产权”又被称为“知识所属权”,主要是指知识创造者对所创造出来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例如发明设计、文学艺术作品或者是商业中所使用的名称、标准、图像等,因此,知识产权是人类对自己中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成果具有专属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更好的保护广大社会全体利益,维护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与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完善与整合。
一、知识产权的历史沿革
“知识产权”产生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因当时英国最先开展“产业革命”,加快“专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随后“专利制度”并运用到西方多个国家,每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布颁布“商标权制度”和“著作权制度”等,不断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完善与整合,全面保护知识产权者的切身利益,成为国际通行的工商业信誉和保护智力成果的法律制度,并在19世纪末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际保护阶段,一直应用到现在。
二、知识产权与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设计思想、发现、发面、图像、标记等内容,无论创作者所创作的产品是否能够被“产权化”,均纳入财产法律制度管理范围以内。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法律的管理范畴,能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对知识财产投资的活性,使知识财产能够产权化。财产权属于禁止他人使用某项资源的一种强制性权利,防止他人对某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知识财产作为财产种类中的一种,具有较高的特殊性与针对性,是由创造性作品与表达性作品的结合产物。若知识财产被运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会降低知识财产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同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更加能够激发市场经济中的创造力与发展力,提高社会群体的创新意识;知识产权能够将一系列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运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在保护机制的作用下获取相应的回报。通过该形式所获取的回报能够随着社会公共文化的发展而增加,因此,知识产权法能够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权益与保障,最大程度上实现知识财产的产品化。
三、知识产权的特性
知识产权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是对人类智力成果的保护,充分调动人们从事文学艺术作品、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传播、推广与应用提供可靠的法律体系,实现智力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并将其运用在社会生产建设中,为人类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国际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一绝,加快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将知识产权运用在中国法律建设工作中,是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整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较强的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需要通过系统、科学、正确的法定渠道获得。
四、知识产权的认知现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被运用在我国现代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行业的发展运行中,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加快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行业的发展与改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明确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并着重提出,文学和艺术作品、发明创造成果、外观设计、商业中所涉及的名称、符号、形象等军备纳入知识产权所属范围,并将其统称为“智力创造成果”。从法律角度分析,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法律对专利、版权、商标等智力创造成果的保护。为迎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保护我国智力创造者的个人利益,我国先后成立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等行政部门,做种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行管理与保护,并在1985年颁布并实施《专利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至今为止我国的PCT申请人两万多件申请,仅次于美国与日本,在148个成员国中位于第三位。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成绩非同凡响。但从社会的发角度来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同时侵权事件日益剧增,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维护过程存在较多矛盾,让维权者纷纷表示无奈。
五、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与办法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在维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达到一个鼎盛阶段,在2015年7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成立中国媒体研究班,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内人士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交流与讨论。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所存在周期长、赔偿低、举证难、效果差、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相关研究人员明确支出,此类问题的产生均是同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有关,需要相关行政部门不断完善并整合同知识产权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提高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者的利益,降低知识产权者的损失。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我国企业想要享受到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以及专利申请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体系以及专利合作协定体系后,我国企业申请国际商标、国际申请的注册手续得到极大的简化,申请费用、注册费用逐渐降低。
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从知识产权的历史沿革、知识产权与权利、知识产权的特性、知识产权的认知现状、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与办法五个方面对知识产权的发展沿革与认知进行分析,全面了解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大体发展趋势,以及在我國社会改革中的发展意义与价值,明确知识产权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发展现状,剖析我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入手,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与建议,预测我国知识产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趋势与目标。
参考文献:
[1]王麒皓.论知识产权的发展沿革与认知——以对知识产权法教育影响为视角[J].教育教学论坛,2017,(48):229-230.
[2]叶鹏.基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实现研究[D].武汉大学,2015.
[3]吕林峰.演化博弈视角下政府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D].福州大学,2013.
关键词:知识产权;发展沿革;认知情况;分析与探讨
“知识产权”又被称为“知识所属权”,主要是指知识创造者对所创造出来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例如发明设计、文学艺术作品或者是商业中所使用的名称、标准、图像等,因此,知识产权是人类对自己中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成果具有专属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更好的保护广大社会全体利益,维护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与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完善与整合。
一、知识产权的历史沿革
“知识产权”产生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因当时英国最先开展“产业革命”,加快“专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随后“专利制度”并运用到西方多个国家,每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布颁布“商标权制度”和“著作权制度”等,不断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完善与整合,全面保护知识产权者的切身利益,成为国际通行的工商业信誉和保护智力成果的法律制度,并在19世纪末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际保护阶段,一直应用到现在。
二、知识产权与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设计思想、发现、发面、图像、标记等内容,无论创作者所创作的产品是否能够被“产权化”,均纳入财产法律制度管理范围以内。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法律的管理范畴,能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对知识财产投资的活性,使知识财产能够产权化。财产权属于禁止他人使用某项资源的一种强制性权利,防止他人对某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知识财产作为财产种类中的一种,具有较高的特殊性与针对性,是由创造性作品与表达性作品的结合产物。若知识财产被运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会降低知识财产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同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更加能够激发市场经济中的创造力与发展力,提高社会群体的创新意识;知识产权能够将一系列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运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在保护机制的作用下获取相应的回报。通过该形式所获取的回报能够随着社会公共文化的发展而增加,因此,知识产权法能够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权益与保障,最大程度上实现知识财产的产品化。
三、知识产权的特性
知识产权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是对人类智力成果的保护,充分调动人们从事文学艺术作品、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传播、推广与应用提供可靠的法律体系,实现智力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并将其运用在社会生产建设中,为人类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国际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一绝,加快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将知识产权运用在中国法律建设工作中,是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整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较强的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需要通过系统、科学、正确的法定渠道获得。
四、知识产权的认知现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被运用在我国现代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行业的发展运行中,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加快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行业的发展与改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明确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并着重提出,文学和艺术作品、发明创造成果、外观设计、商业中所涉及的名称、符号、形象等军备纳入知识产权所属范围,并将其统称为“智力创造成果”。从法律角度分析,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法律对专利、版权、商标等智力创造成果的保护。为迎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保护我国智力创造者的个人利益,我国先后成立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等行政部门,做种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行管理与保护,并在1985年颁布并实施《专利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至今为止我国的PCT申请人两万多件申请,仅次于美国与日本,在148个成员国中位于第三位。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成绩非同凡响。但从社会的发角度来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同时侵权事件日益剧增,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维护过程存在较多矛盾,让维权者纷纷表示无奈。
五、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与办法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在维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达到一个鼎盛阶段,在2015年7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成立中国媒体研究班,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内人士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交流与讨论。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所存在周期长、赔偿低、举证难、效果差、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相关研究人员明确支出,此类问题的产生均是同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有关,需要相关行政部门不断完善并整合同知识产权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提高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者的利益,降低知识产权者的损失。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我国企业想要享受到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以及专利申请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体系以及专利合作协定体系后,我国企业申请国际商标、国际申请的注册手续得到极大的简化,申请费用、注册费用逐渐降低。
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从知识产权的历史沿革、知识产权与权利、知识产权的特性、知识产权的认知现状、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与办法五个方面对知识产权的发展沿革与认知进行分析,全面了解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大体发展趋势,以及在我國社会改革中的发展意义与价值,明确知识产权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发展现状,剖析我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入手,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与建议,预测我国知识产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趋势与目标。
参考文献:
[1]王麒皓.论知识产权的发展沿革与认知——以对知识产权法教育影响为视角[J].教育教学论坛,2017,(48):229-230.
[2]叶鹏.基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实现研究[D].武汉大学,2015.
[3]吕林峰.演化博弈视角下政府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D].福州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