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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重点项目建设应该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突出重点和有保有压的理念,要适度扩大规模,创新投资融资,把资金用于建设项目上。如何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使存量国有资产得到合理利用,發挥其效果最大化,一直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的重要日常工作。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营运,重在机制,贵在创新,在此做些浅探。
一、大力落实创新举措
一要把握总体规模。在项目的筛选上,要体现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应由市场资源配置的,政府不能“与民争利”,更要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要完善管理体制。目前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大部分以指挥部形式进行运作,此形式势必会暴露出行政资源浪费以及管建不分,容易产生某些问题。根据各地先进经验,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组建专门的项目代建中心,集中较高素质的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既可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又可避免管建不分等问题,在目前采取过渡手段,即将性质相同的同类项目的指挥部进行有效合并,减少指挥部、精减人员、提高效率。三要理顺政企关系。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的存在,一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还在承担出资人职责,个别单位在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管理上往往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争项目争资金。因此可考虑以整合指挥部、组建代建中心为契机,打破部门隶属关系,真正让行政单位当好“裁判员”,让公司及其子公司当好“运动员”。
二、齐力强化监督管理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要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着手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促进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资产使用效益提高。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要严格控制行政单位兴办经济集体。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控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尤其是行政单位的“非转经”审批,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充分的论证后予以实施,从而减少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行为。三要研究出台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对人员身份置换、两保安置、资产处置、资产提留、改制程序等主要问题加以规范和明确,为事业单位改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基本原则,从而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主要是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逐步实行国有资产监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统一,对经营性资产管理还不具备这一条件,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的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清理,有序退出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股权。制定可行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从而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着力破解资金难题
做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的方式,广辟融资渠道,着力破解发展资金难题。一是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抓住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通过项目打捆包装,积极争取银行贷款,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筹集资金。二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我县在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已进入实质性阶段,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会同发改部门积极协调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方关系,争取早日发行成功。三是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把有效资源注入到投融资平台,实施贷款抵押和合资合作。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益。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募集资金。借助县内外投融资机构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优势,运用BT、BOT等多种模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减轻财政负担。
四、尽力消化政府债务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和偿债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规模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先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以及抵御风险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建立监测政府性债务的指标体系,按上年来政府性债务余额的5%筹集资金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设立专户管理。
五、合力盘活存量资产
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实现资产价值的集约化经营,把分散的、长期闲置沉淀的国有“死资产”转成“活资本”,从“固态”转为“动态”,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全力盘活存量资产,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集中处置专项活动,集中力量进行处置,今年共盘活资产3000多万元。此外,土地资产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对存量土地指标要科学安排,有序变现,把土地收益真正集中到政府手中。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探索建立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使用机制,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要切实整合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严格控制教育、卫生单位投资规模,严格控制负债建设项目。要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农村卫生院等普遍存在的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的状况,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清产核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补办权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大力落实创新举措
一要把握总体规模。在项目的筛选上,要体现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应由市场资源配置的,政府不能“与民争利”,更要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要完善管理体制。目前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大部分以指挥部形式进行运作,此形式势必会暴露出行政资源浪费以及管建不分,容易产生某些问题。根据各地先进经验,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组建专门的项目代建中心,集中较高素质的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既可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又可避免管建不分等问题,在目前采取过渡手段,即将性质相同的同类项目的指挥部进行有效合并,减少指挥部、精减人员、提高效率。三要理顺政企关系。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的存在,一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还在承担出资人职责,个别单位在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管理上往往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争项目争资金。因此可考虑以整合指挥部、组建代建中心为契机,打破部门隶属关系,真正让行政单位当好“裁判员”,让公司及其子公司当好“运动员”。
二、齐力强化监督管理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要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着手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促进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资产使用效益提高。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要严格控制行政单位兴办经济集体。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控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尤其是行政单位的“非转经”审批,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充分的论证后予以实施,从而减少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行为。三要研究出台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对人员身份置换、两保安置、资产处置、资产提留、改制程序等主要问题加以规范和明确,为事业单位改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基本原则,从而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主要是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逐步实行国有资产监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统一,对经营性资产管理还不具备这一条件,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的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清理,有序退出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股权。制定可行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从而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着力破解资金难题
做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的方式,广辟融资渠道,着力破解发展资金难题。一是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抓住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通过项目打捆包装,积极争取银行贷款,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筹集资金。二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我县在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已进入实质性阶段,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会同发改部门积极协调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方关系,争取早日发行成功。三是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把有效资源注入到投融资平台,实施贷款抵押和合资合作。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益。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募集资金。借助县内外投融资机构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优势,运用BT、BOT等多种模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减轻财政负担。
四、尽力消化政府债务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和偿债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规模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先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以及抵御风险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建立监测政府性债务的指标体系,按上年来政府性债务余额的5%筹集资金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设立专户管理。
五、合力盘活存量资产
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实现资产价值的集约化经营,把分散的、长期闲置沉淀的国有“死资产”转成“活资本”,从“固态”转为“动态”,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全力盘活存量资产,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集中处置专项活动,集中力量进行处置,今年共盘活资产3000多万元。此外,土地资产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对存量土地指标要科学安排,有序变现,把土地收益真正集中到政府手中。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探索建立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使用机制,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要切实整合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严格控制教育、卫生单位投资规模,严格控制负债建设项目。要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农村卫生院等普遍存在的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的状况,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清产核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补办权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