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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主要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联盟,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的决定了首先在财产法领域实现趋同具有重要的意义。动产物权法是欧洲—体化进程中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领域,其法律期定趋同直接影响共同市场的建立和运转。动产所有权跨境移转及动产担保物权的课题也被正确地看作是调整欧洲私法和谐与统一活动的核心。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戈员国相关立法中术语、制度方面存在的差异对内部市场顺利运行构成的现实或潜在的障碍,阐述这种情形得以形成的经济和历史背景。此外,也不能忽视促进动产担保物权法律—体化的推动力,即经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