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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在二元经济格局下,已在城市普遍推开的征信制度并不完全适应于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传统农区。同时,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又不能因为征信制度建设滞后这一瓶颈而裹足不前。事实上,在农村信用中所存在的“隐性征信”,由于其极大地降低了征信成本,成为我们今后建立“显性征信”的前提条件与过渡形式。当然,“隐性征信”的局限性同时决定了其作为征信模式存续的暂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