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县级人民银行在经历职能转换后的一段适应过渡期后,已逐步适应央行履职要求,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然而当前县支行队伍的实际状况与履职需求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之处,如何整合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应对岗多人少等突出矛盾,提高人员工作效率,保证县支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县支行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现状及分析
(一)人员结构老化,非业务人员占比偏高,人员进出机制不畅,影响县支行履职
以富民縣支行为例,该行现有员工20人,其中:行政管理、党群纪检、后勤服务、档案文秘、人事总务、科技信息管理等综合类人员10人,占比50%,业务人员10人,占比50%,其中基础业务类人员7人,综合业务类人员3人,部分业务人员还兼负党群工作;40周岁(含)以上13人,占比65%,40周岁以下7人,占比35%,员工平均年龄42周岁,最低年龄28周岁;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5人,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25%,其中4人为2002年后招录的应届毕业生,1人为98年从农行调入。自2002年来支行共有3人调出,调动均在人民银行系统内,其中2人为主要领导调整,1人调入昆明中心支行。人员缺少资源的更新流入,更缺乏流出的代谢渠道,队伍犹如缺乏流动的一潭死水,毫无生机可言。人才的匮乏更是使县支行只好从“矮个”中选择“人才”使用,不利于县支行提高履职能力。
(二)发展空间有限,员工进取心不强
如,富民支行股级(含)以下干部中,具备中级职称8人,占比40%,2002年以来,由股级干部提拔为科级干部仅4人,且其中2人为非领导职数,而对于多数员工而言,能提拔为1名正股长已是县支行职业生涯中较高的目标了。县级支行领导职数、职称职数受指标限制的现状使部份员工缺乏上进的动力,认为工作保平安、名次不落伍即达到目标了。
(三)职工收入水平相对递减,员工积极性难于调动
近年来,经过2006年工资改革、2008年规范津补贴和2011年工资完善和改进三次较大规模的工资制度调整后,县支行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比2002年均有较大程度提高,但由于县支行人员经费与工资计划的不匹配,费用总额逐年减少,形成了有工资政策无经费指标的尴尬,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又不断推高了县支行的行政成本和职工个人的生活成本,导致了职工的相对总收入实际下降。目前县支行员工收入与当地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相比已是末位,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与各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收入相差更大,作为人民银行员工的优越感降低了,员工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
(四)岗位苦乐不均,但薪资差异不明显,薪酬制度的不完善,以至于工资的激励功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县支行的岗位整合的不断深入,业务调整和人员结构出现较大矛盾,加上县支行人员老化问题,由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岗位苦乐不均、忙闲不均的问题,工作技能要求高的工作岗位往往无人愿意承担,更多的时候需要组织做工作。按照现行的工资制度,员工工资主要与工龄、职称、职务有关,对于不同岗位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干好干坏等因素则没有给予充分体现,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发挥。绩效工资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工作成效,同样也存在着以职务和职称为主的考核,只要是同样的职务和职称,绩效工资就是同样的标准,而不论其所在的岗位和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为之所付出的工作量。这样的工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完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首先从职务上来说,同样的职务,员工基本倾向于工作量和风险较小的岗位。如中支机关的科长和县支行的行长同样为正科级别,但是工作性质、工作量和承担的风险存在着很大差别,但是绩效工资反而是县支行行长处于较低水平。不同级别的职务,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也没有与之相对应。如县支行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与担任部门负责人的中层干部,其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与工资水平反而成负相关。其次从职称上来说,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也没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和工作量水平对应。如一个股室长工资甚至低于一个不任行政职务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而两个岗位相比而言,显然是股室长工作量和担当的风险都较为很多。
(五)员工教育培训机制适应性不强
县支行限于自身师资力量的不足,自行组织的培训较少,而上级行组织的综合培训主要集中于行领导,且次数也不多,对一线人员的往往都是业务部门关于是系统业务操作上的培训,对于员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基本上没有,近几年开展的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与考试与实际工作关联度不高,员工花了不少时间学习考试,但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
(六)内部管理不科学,不利于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信息调研工作过多过烂,如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应的反馈等,办公室、货币信贷、调查统计等部门均须上报,有时造成重复劳动;二是内部管理工作占比偏重,不堪重负。县支行的人员除去行领导外,工作人员数在20人左右,部分行甚至更少。须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会小组长、党小组长、文明创建联络员、科技安全员、法律事务联络员等岗位,部份业务人员还兼任党、工、团工作。以富民县支行为例,除去3位行领导外,全行在职职工17人,大都一人多岗,最少兼任1项,最多兼任5项。另外,业务部门也要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创建活动,要开展内控制度自查工作、党群及廉政知识学习、廉政建设等,分散了业务部门的精力。三是部份业务工作无相关法律支持,超出县支行能力范围。如现积极推动的农户信用档案收集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为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但金融机构并未将信息档案作为信贷决策的参考依据。这里面有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在体系建设方面缺乏硬性的法规和制度支撑,金融机构的配合更多的是在行政要求下的应付。又如,县支行支付结算推广工作任务也很繁重,然而,县域企业如果没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的“需求”,人民银行结算工具的“供给”只是无效“供给”而已。 二、推进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心,提升基层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简单说就是人事管理,其实包含了人力资源工作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内容。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际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招募与配置。首先要改变目前县支行员工招录基本上由中心支行组织完成,县支行根本无权参与的局面,让县支行能够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所进为所需,真正为县支行配备其所需的人才。其次改变片面追求高学历的招录理念。高学历不代表高能力,部分高学历的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基层行工作实际,县支行中不乏对高学历人员是眼高手低的评价。县支行的大部分工作岗位其实要求的是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注重的是实际动手能力,不需要很高的理论素养。而将综合理论素质较高的高学历人才放到这样岗位,其结果就是岗位与人员的错位。二是薪酬管理方面。要改进现行工资制度,逐步改变以职务、职称为主的工资模式,积极推进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科学划分岗位类别,以事设岗、以岗用人、按岗定薪,真正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解决县支行发展动力不足问题。中层干部作为县支行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应给予更大的重视力度,要加大对中层干部补贴,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制度,拉开奖励档次,加大力度鼓励对县支行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把奖励与晋升晋级挂钩,真正实现“奖励奖该奖之人,晋升晋该晋之士”。三是培训与开发方面。根据县支行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实用技能的培训,同时要更加注重对员工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展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开发,促进员工知识和其他方面素质的提高,使其劳动能力得到增强和发挥。物质的激励作用是短暂的,个人价值得到体现才是一个人工作的主要动因,让工作带给员工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才能长久地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使个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达到员工个人和央行共同成长的目的。
(二)加大对县级支行的支持力度,明确县级支行职能定位,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强化金融服务
首先应明确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县域金融核心部门,在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应加大对县支行的费用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人员经费方面应当给予更多的倾斜力度。其次建议中心支行将县级支行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上收,简化对县支行工会、党支部、团支部的考评工作,不硬性要求县支行职能股室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务虚性工作,既解决了“同级监督”乏力的问题,又减少了留于形式的文字报告,便于支行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主业”工作。最后建议中心支行根据县域经济金融特点、县支行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对县支行实行业务授权制度,并根据职能任务分配相關配套人员费用和工作经费等,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坚持“有需要才分配”的原则,不普遍撒网式地下达工作任务,应根据各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是否参与,避免县支行为完成一些不合理任务而胡乱编造,应付了事。
(三)改革人事制度,优化人员配置
一是实行能进能退的用人机制,鼓励提前退休、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评等多种配套措施和多种途径使不适应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退出现任岗位,出现人员不足问题时可以用合同工代替,腾出位子招录一批精通金融、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县支行,注入新鲜血液,焕发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改变后备干部的长期备而不用的实际状况,给予后备干部更大的成长空间。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全面推行岗位轮换,突破干部管理体制上“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建立中心支行与县级支行人员“下派上挂”的双向流动机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改革思路,上级机关的人员应基本从基层行选拔,给予县支行人才向上的流动渠道,让县支行的员工能看到自己发展的广阔前景。
一、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现状及分析
(一)人员结构老化,非业务人员占比偏高,人员进出机制不畅,影响县支行履职
以富民縣支行为例,该行现有员工20人,其中:行政管理、党群纪检、后勤服务、档案文秘、人事总务、科技信息管理等综合类人员10人,占比50%,业务人员10人,占比50%,其中基础业务类人员7人,综合业务类人员3人,部分业务人员还兼负党群工作;40周岁(含)以上13人,占比65%,40周岁以下7人,占比35%,员工平均年龄42周岁,最低年龄28周岁;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5人,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25%,其中4人为2002年后招录的应届毕业生,1人为98年从农行调入。自2002年来支行共有3人调出,调动均在人民银行系统内,其中2人为主要领导调整,1人调入昆明中心支行。人员缺少资源的更新流入,更缺乏流出的代谢渠道,队伍犹如缺乏流动的一潭死水,毫无生机可言。人才的匮乏更是使县支行只好从“矮个”中选择“人才”使用,不利于县支行提高履职能力。
(二)发展空间有限,员工进取心不强
如,富民支行股级(含)以下干部中,具备中级职称8人,占比40%,2002年以来,由股级干部提拔为科级干部仅4人,且其中2人为非领导职数,而对于多数员工而言,能提拔为1名正股长已是县支行职业生涯中较高的目标了。县级支行领导职数、职称职数受指标限制的现状使部份员工缺乏上进的动力,认为工作保平安、名次不落伍即达到目标了。
(三)职工收入水平相对递减,员工积极性难于调动
近年来,经过2006年工资改革、2008年规范津补贴和2011年工资完善和改进三次较大规模的工资制度调整后,县支行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比2002年均有较大程度提高,但由于县支行人员经费与工资计划的不匹配,费用总额逐年减少,形成了有工资政策无经费指标的尴尬,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又不断推高了县支行的行政成本和职工个人的生活成本,导致了职工的相对总收入实际下降。目前县支行员工收入与当地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相比已是末位,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与各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收入相差更大,作为人民银行员工的优越感降低了,员工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
(四)岗位苦乐不均,但薪资差异不明显,薪酬制度的不完善,以至于工资的激励功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县支行的岗位整合的不断深入,业务调整和人员结构出现较大矛盾,加上县支行人员老化问题,由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岗位苦乐不均、忙闲不均的问题,工作技能要求高的工作岗位往往无人愿意承担,更多的时候需要组织做工作。按照现行的工资制度,员工工资主要与工龄、职称、职务有关,对于不同岗位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干好干坏等因素则没有给予充分体现,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发挥。绩效工资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工作成效,同样也存在着以职务和职称为主的考核,只要是同样的职务和职称,绩效工资就是同样的标准,而不论其所在的岗位和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为之所付出的工作量。这样的工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完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首先从职务上来说,同样的职务,员工基本倾向于工作量和风险较小的岗位。如中支机关的科长和县支行的行长同样为正科级别,但是工作性质、工作量和承担的风险存在着很大差别,但是绩效工资反而是县支行行长处于较低水平。不同级别的职务,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也没有与之相对应。如县支行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与担任部门负责人的中层干部,其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与工资水平反而成负相关。其次从职称上来说,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也没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和工作量水平对应。如一个股室长工资甚至低于一个不任行政职务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而两个岗位相比而言,显然是股室长工作量和担当的风险都较为很多。
(五)员工教育培训机制适应性不强
县支行限于自身师资力量的不足,自行组织的培训较少,而上级行组织的综合培训主要集中于行领导,且次数也不多,对一线人员的往往都是业务部门关于是系统业务操作上的培训,对于员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基本上没有,近几年开展的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与考试与实际工作关联度不高,员工花了不少时间学习考试,但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
(六)内部管理不科学,不利于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信息调研工作过多过烂,如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应的反馈等,办公室、货币信贷、调查统计等部门均须上报,有时造成重复劳动;二是内部管理工作占比偏重,不堪重负。县支行的人员除去行领导外,工作人员数在20人左右,部分行甚至更少。须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会小组长、党小组长、文明创建联络员、科技安全员、法律事务联络员等岗位,部份业务人员还兼任党、工、团工作。以富民县支行为例,除去3位行领导外,全行在职职工17人,大都一人多岗,最少兼任1项,最多兼任5项。另外,业务部门也要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创建活动,要开展内控制度自查工作、党群及廉政知识学习、廉政建设等,分散了业务部门的精力。三是部份业务工作无相关法律支持,超出县支行能力范围。如现积极推动的农户信用档案收集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为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但金融机构并未将信息档案作为信贷决策的参考依据。这里面有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在体系建设方面缺乏硬性的法规和制度支撑,金融机构的配合更多的是在行政要求下的应付。又如,县支行支付结算推广工作任务也很繁重,然而,县域企业如果没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的“需求”,人民银行结算工具的“供给”只是无效“供给”而已。 二、推进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心,提升基层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简单说就是人事管理,其实包含了人力资源工作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内容。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际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招募与配置。首先要改变目前县支行员工招录基本上由中心支行组织完成,县支行根本无权参与的局面,让县支行能够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所进为所需,真正为县支行配备其所需的人才。其次改变片面追求高学历的招录理念。高学历不代表高能力,部分高学历的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基层行工作实际,县支行中不乏对高学历人员是眼高手低的评价。县支行的大部分工作岗位其实要求的是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注重的是实际动手能力,不需要很高的理论素养。而将综合理论素质较高的高学历人才放到这样岗位,其结果就是岗位与人员的错位。二是薪酬管理方面。要改进现行工资制度,逐步改变以职务、职称为主的工资模式,积极推进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科学划分岗位类别,以事设岗、以岗用人、按岗定薪,真正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解决县支行发展动力不足问题。中层干部作为县支行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应给予更大的重视力度,要加大对中层干部补贴,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制度,拉开奖励档次,加大力度鼓励对县支行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把奖励与晋升晋级挂钩,真正实现“奖励奖该奖之人,晋升晋该晋之士”。三是培训与开发方面。根据县支行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实用技能的培训,同时要更加注重对员工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展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开发,促进员工知识和其他方面素质的提高,使其劳动能力得到增强和发挥。物质的激励作用是短暂的,个人价值得到体现才是一个人工作的主要动因,让工作带给员工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才能长久地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使个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达到员工个人和央行共同成长的目的。
(二)加大对县级支行的支持力度,明确县级支行职能定位,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强化金融服务
首先应明确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县域金融核心部门,在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应加大对县支行的费用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人员经费方面应当给予更多的倾斜力度。其次建议中心支行将县级支行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上收,简化对县支行工会、党支部、团支部的考评工作,不硬性要求县支行职能股室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务虚性工作,既解决了“同级监督”乏力的问题,又减少了留于形式的文字报告,便于支行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主业”工作。最后建议中心支行根据县域经济金融特点、县支行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对县支行实行业务授权制度,并根据职能任务分配相關配套人员费用和工作经费等,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坚持“有需要才分配”的原则,不普遍撒网式地下达工作任务,应根据各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是否参与,避免县支行为完成一些不合理任务而胡乱编造,应付了事。
(三)改革人事制度,优化人员配置
一是实行能进能退的用人机制,鼓励提前退休、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评等多种配套措施和多种途径使不适应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退出现任岗位,出现人员不足问题时可以用合同工代替,腾出位子招录一批精通金融、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县支行,注入新鲜血液,焕发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改变后备干部的长期备而不用的实际状况,给予后备干部更大的成长空间。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全面推行岗位轮换,突破干部管理体制上“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建立中心支行与县级支行人员“下派上挂”的双向流动机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改革思路,上级机关的人员应基本从基层行选拔,给予县支行人才向上的流动渠道,让县支行的员工能看到自己发展的广阔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