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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前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在治理补课乱象、关爱“留守儿童”以及校外环境整治等方面均有新规定,新法规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部新修改的法规,对此,我省来自教育界的人大代表格外关注,本期“代表访谈”栏目就这些问题采访了3位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