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孔子的“正名”思想以其成熟的道德理性与强烈的入世精神渗透、融化在他的治史精神和政治理想中。正名,即思想重建的任务,重建社会的、政治的关系与制度。孔子希望通过“正名”使天下从道德乖谬与政治混乱的境况中解救出来并恢复正义。本文试图通过对 《春秋》的编纂用意及其笔法的分析,重新审视其思想体系的渊源。
关键词:孔子;正名;春秋笔法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2-053-02
一、《春秋》的编纂与用意
《春秋》是鲁国的史书,相传为孔子所修。全书文字简略,叙事注重结果,一般不铺叙过程。经学家认为它每一个字的使用,都寓含褒贬之义,因而称这种曲折而意含褒贬的文字为“春秋笔法”。左丘明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其大意是:《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而意思显明,记载史实而含蓄深远,婉转而顺理成章,穷尽而无所歪曲,警诫邪恶而褒奖善良。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对孔子修《春秋》的用意做了明确的叙述,“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业,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孔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大夫“害壅”天下,他崇尚的“周道”已经衰微。孔子周游列国17年,自己的“仁政”理想没有被各国诸侯采用,于是把242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编纂成《春秋》,以之为镜,供后人自鉴。孔子认为:治史者自身首先必须具备“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大无畏治史精神才能做到。其次,与其用抽象空洞的语言去表达是非,没有说服力,不如通过对生动历史事实的叙述以见是非得失来得更加“深切著明”。由此,司马迁认为孔子修纂《春秋》的用心,是为了明王道,辨人事是非,劝善惩恶,继承周代道统,实现王道。
孟子也是这样去认识《春秋》的:“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曰:“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不难看出,孟子是从挽救“世衰道微”的角度去理解孔子编纂《春秋》的用心的。孔子通过史实的记述向天子昭示了人间是非的准则,天子通过阅读历史,观察乱臣贼子的行为举止,可以识破乱臣贼子的阴谋,所以,“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还把治史这项事业齐同于大禹治水和周公平定天下,置之于崇高无比的位置。
基于对历史的深切思考,孔子虽“信而好古”,但并不盲目推崇古代。颜渊问孔子应当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这样回答:“行复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前朝各代的长处应该予以继承并发扬,其所短处应予以淘汰摒弃,孔子的这种观点,是一种进步的治史思想。历史的因革发展,不仅可以给当政者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而且还可以预见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由此可见,孔子致力于研究历史,是因为现实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能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显然,这比起先前史官那种单纯的“记言记事”更加入世,更有现实意义。
二、春秋笔法特征及其体现的正名思想
由于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即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有两个特征:语言严谨和外在的委婉平易的表达方式。 一个严肃的作者必然有文字上的一致性,春秋笔法的表达方式则是把价值判断寓于看似平淡的语句之中。平淡的背后,是深思、再思、三思后的定论;高简的文笔,传达的是历史法庭的泠泠寒意。
孔子推崇“述而不作”,即对待禹、汤、武三代文化,尤其是周礼要坚持继承的精神。孔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社会秩序的匡扶者,继承道统的人。孔子标准的曲笔春秋在当时还是起到相当的震慑作用的。春秋笔法含有孔子的一个重要的三项书写原则,就是:1、尊讳亲隐,2、危行言逊,3、暗寓褒贬。从而轻松地达到了惩恶而劝善的目的。
《春秋》远非只是一个日期和事件的年表,它有着深远的逻辑意义。《春秋》中大事的记载不仅语言严谨,同时还予以了道德伦理的判断,这种判断隐含在措辞中。比如,书中有三十六起国君被太子、大臣或者国民谋杀的事件。它记载这些弑君事件用了不同的方法:
(A)“(鲁隐公)四年三月,卫州吁弑其完君。”
(B)“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与卫国临近的陈国的一个城镇)。”
(C)“(文公)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D)“(文公)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国)弑其君州蒲。”
(E)“(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赵盾弑其君夷皋。”
在这五个事件中,(B)用动词“杀”,因为被杀的统治者州吁本人也是一个杀人者和篡位者,其余的用动词“弑”,指杀一个身份较高的人。在(E)中,真正的杀人者不是赵盾,而是他的侄子赵穿,推罪于前者是表示对他的谴责,因为作为国家的正卿他没有使他的侄子受到审判。在(B)中,卫人是个代号,因为杀死的统治者该死,州吁不是他们合法的君主。而且提到了死的地方—“于濮”,因为卫人没有能力讨伐这个杀人的篡位者而需要邻国的帮助。在(C)和(D)中,谋杀虽然是由某些大臣干的,却都推给了国家,以便说明处以死刑实在是这些国民所希望加于这两个应该受谴责的统治者的。
当时周天子的统治权已旁落,孔子认为当时道德沦丧是由于各诸侯王朝的思想状况缺乏某种中央权威。解决这一现实的要义在于“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正名的意思指让名代表它所应代表的,然后重建社会的和政治的关系和制度,使它们的名表示它们所应表示的东西,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名”的正确代表非常重要,所以“要慎审地,而且严正地使用书面上的字和辞,以便寄寓论理上的判断”。孔子通过特有的方法——(1)严格地使用语言;(2)寓以伦理的判断用以体现他的正名与正辞的学说。用“名”和“辞”进行社会的重建,重建社会的,政治的关系与制度,使真正的关系、义务、和制度尽可能符合理想。孔子强调正统,刻意美化尧舜禹、汤、武、周公,把他们当作圣王,更是他在政治上进行“正名”的具体表现。
因此,即便是编纂史书,孔子也是强调要和政治教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正名”思想贯串其治史的过程中,两者相互彰显,辩证统一。春秋笔法体现了中国文字的丰富内涵和魅力,也表现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特质。
关键词:孔子;正名;春秋笔法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2-053-02
一、《春秋》的编纂与用意
《春秋》是鲁国的史书,相传为孔子所修。全书文字简略,叙事注重结果,一般不铺叙过程。经学家认为它每一个字的使用,都寓含褒贬之义,因而称这种曲折而意含褒贬的文字为“春秋笔法”。左丘明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其大意是:《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而意思显明,记载史实而含蓄深远,婉转而顺理成章,穷尽而无所歪曲,警诫邪恶而褒奖善良。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对孔子修《春秋》的用意做了明确的叙述,“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业,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孔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大夫“害壅”天下,他崇尚的“周道”已经衰微。孔子周游列国17年,自己的“仁政”理想没有被各国诸侯采用,于是把242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编纂成《春秋》,以之为镜,供后人自鉴。孔子认为:治史者自身首先必须具备“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大无畏治史精神才能做到。其次,与其用抽象空洞的语言去表达是非,没有说服力,不如通过对生动历史事实的叙述以见是非得失来得更加“深切著明”。由此,司马迁认为孔子修纂《春秋》的用心,是为了明王道,辨人事是非,劝善惩恶,继承周代道统,实现王道。
孟子也是这样去认识《春秋》的:“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曰:“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不难看出,孟子是从挽救“世衰道微”的角度去理解孔子编纂《春秋》的用心的。孔子通过史实的记述向天子昭示了人间是非的准则,天子通过阅读历史,观察乱臣贼子的行为举止,可以识破乱臣贼子的阴谋,所以,“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还把治史这项事业齐同于大禹治水和周公平定天下,置之于崇高无比的位置。
基于对历史的深切思考,孔子虽“信而好古”,但并不盲目推崇古代。颜渊问孔子应当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这样回答:“行复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前朝各代的长处应该予以继承并发扬,其所短处应予以淘汰摒弃,孔子的这种观点,是一种进步的治史思想。历史的因革发展,不仅可以给当政者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而且还可以预见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由此可见,孔子致力于研究历史,是因为现实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能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显然,这比起先前史官那种单纯的“记言记事”更加入世,更有现实意义。
二、春秋笔法特征及其体现的正名思想
由于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即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有两个特征:语言严谨和外在的委婉平易的表达方式。 一个严肃的作者必然有文字上的一致性,春秋笔法的表达方式则是把价值判断寓于看似平淡的语句之中。平淡的背后,是深思、再思、三思后的定论;高简的文笔,传达的是历史法庭的泠泠寒意。
孔子推崇“述而不作”,即对待禹、汤、武三代文化,尤其是周礼要坚持继承的精神。孔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社会秩序的匡扶者,继承道统的人。孔子标准的曲笔春秋在当时还是起到相当的震慑作用的。春秋笔法含有孔子的一个重要的三项书写原则,就是:1、尊讳亲隐,2、危行言逊,3、暗寓褒贬。从而轻松地达到了惩恶而劝善的目的。
《春秋》远非只是一个日期和事件的年表,它有着深远的逻辑意义。《春秋》中大事的记载不仅语言严谨,同时还予以了道德伦理的判断,这种判断隐含在措辞中。比如,书中有三十六起国君被太子、大臣或者国民谋杀的事件。它记载这些弑君事件用了不同的方法:
(A)“(鲁隐公)四年三月,卫州吁弑其完君。”
(B)“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与卫国临近的陈国的一个城镇)。”
(C)“(文公)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D)“(文公)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国)弑其君州蒲。”
(E)“(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赵盾弑其君夷皋。”
在这五个事件中,(B)用动词“杀”,因为被杀的统治者州吁本人也是一个杀人者和篡位者,其余的用动词“弑”,指杀一个身份较高的人。在(E)中,真正的杀人者不是赵盾,而是他的侄子赵穿,推罪于前者是表示对他的谴责,因为作为国家的正卿他没有使他的侄子受到审判。在(B)中,卫人是个代号,因为杀死的统治者该死,州吁不是他们合法的君主。而且提到了死的地方—“于濮”,因为卫人没有能力讨伐这个杀人的篡位者而需要邻国的帮助。在(C)和(D)中,谋杀虽然是由某些大臣干的,却都推给了国家,以便说明处以死刑实在是这些国民所希望加于这两个应该受谴责的统治者的。
当时周天子的统治权已旁落,孔子认为当时道德沦丧是由于各诸侯王朝的思想状况缺乏某种中央权威。解决这一现实的要义在于“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正名的意思指让名代表它所应代表的,然后重建社会的和政治的关系和制度,使它们的名表示它们所应表示的东西,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名”的正确代表非常重要,所以“要慎审地,而且严正地使用书面上的字和辞,以便寄寓论理上的判断”。孔子通过特有的方法——(1)严格地使用语言;(2)寓以伦理的判断用以体现他的正名与正辞的学说。用“名”和“辞”进行社会的重建,重建社会的,政治的关系与制度,使真正的关系、义务、和制度尽可能符合理想。孔子强调正统,刻意美化尧舜禹、汤、武、周公,把他们当作圣王,更是他在政治上进行“正名”的具体表现。
因此,即便是编纂史书,孔子也是强调要和政治教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正名”思想贯串其治史的过程中,两者相互彰显,辩证统一。春秋笔法体现了中国文字的丰富内涵和魅力,也表现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