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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执法、指导等活动的集合,是政府环境管理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守住生态红线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为不断加强、深化和创新环境监管工作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