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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容发[2011]10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精细管理、美化市容"要求,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铁路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现予印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确保行业环境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