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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看似对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有了解释,但似乎在现实适用中不仅违背其初衷,反而由于其规定与刑法理论难以协调而使得该法条的合理性更是备受怀疑.本文试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交通肇事犯罪的合理性,并从实际案件入手,分析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司法适用并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