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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蒙眼 不听劝阻嫁错郎君
1967年3月出生在江西省余江县的邬秋妮,因父母两地分居,童年时代的她一直跟母亲在老家生活。父亲远在南昌工作,一年难得回几趟家,所以在邬秋妮心目中,父爱一直是她所渴望的。也许正是有过这段特殊的经历,才导致她后来为了儿子不失去父爱而一错再错直至以身试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邬秋妮一家全部农转非来到了南昌,多年来分居两地的一家人终于可以朝夕相处尽享天伦之乐了。
18岁那年,邬秋妮进了父亲所在单位下属的大集体企业——南昌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几年后,她通过内部招工来到了南昌钢铁厂机修分厂,成了南昌钢铁厂(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的一名正式员工。
不久,父母发现以前不太出门的邬秋妮一到晚上便经常外出,而且要到很晚才会回家。他们断定女儿是在恋爱。一天,父亲对邬秋妮说:“孩子,找男朋友了吧!哪天带到家里给我和你妈妈看看。”几天后,邬秋妮果真把男友带来了。她的那位男友名叫卓恩兵,也是南钢子弟,小伙子人长得不错,嘴巴也很乖巧。可他给邬秋妮父母的印象并不好,他们一开始就觉得此人华而不实,是那种不踏实不稳重的人。卓恩兵走后,父亲便郑重其事地对邬秋妮说:“秋妮,婚姻可是终身大事。凭老爸的经验和直觉,我觉得卓恩兵不适合你,你可要慎重考虑啊!”邬秋妮不以为然。
为了女儿将来的幸福,邬父私下托人去打听卓恩兵的情况。反馈回来的情况证实邬父的直觉是正确的。卓恩兵在偌大的南钢挺有“名气”的,不过他的出名不是因为他的优秀,而是因为他的不争气。读书时,老挨老师的批;参加工作后,照样不学无术,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工作应付了事,整日梦想着发大财,三天两头在外惹事生非。知道这些情况后,邬父说啥也不同意女儿继续跟这种人交往。邬秋妮向来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可在这件事上,她却如同吃了秤砣铁了心,扬言此生非卓恩兵不嫁。见女儿如此一意孤行,父母气得很长时间不愿搭理她。原来跟父母关系一直很融洽的邬秋妮,为了此事,跟父母的关系越闹越僵。到后来,父母索性不管她的事了。
在父母和亲朋好友的一片反对声中,邬秋妮最后还是嫁给了卓恩兵,在人生路上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给自己将来的人生悲剧埋下了伏笔。
为了不让儿子受伤害她强作欢颜离婚不离家
尽管邬秋妮的家人对这桩婚姻很不满意,但眼看生米已煮成熟饭,他们只好寄希望于卓恩兵结婚后能够变好,能够给邬秋妮一个安稳幸福的家,所以,他们也开始慢慢接纳了卓恩兵这个女婿。邬秋妮见父母的态度有所改变,便不失时机地劝卓恩兵,要他争口气,好好混出个人样给大家瞧瞧!刚结婚那阵,卓恩兵还真像变了个人似的,工作认真卖力,做事循规蹈矩,孝顺老人,体贴妻子。
尤其是1992年下半年儿子出生后,卓恩兵的表现更是让人称道不已,家务活他抢着干,有好吃好穿的都让给妻子。过去,他隔三岔五就要跟朋友出去喝酒赌博,喝了酒还经常在外寻衅生事,这下,他似乎把这些毛病全改掉了,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邬秋妮感到很欣慰,她的父母也开始对卓恩兵刮目相看了。
然而,好景不长。儿子满1岁后,卓恩兵过去那些毛病又开始慢慢显露出来。先是下班后迟迟不着家,回家后也不像过去那样抢着做家务,而是架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电视。
接下来的日子里,卓恩兵更加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找回自我。邬秋妮见卓恩兵整日不务正业,便好言好语劝他:“恩兵,我不反对你交朋友,但你得把握一个度,毕竟你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应该负起一个丈夫和父亲应负的责任来。”卓恩兵对邬秋妮的劝说不但充耳不闻,反而变本加厉,发展到后来,他干脆经常夜不归宿,对邬秋妮母子俩的生活不闻不问。为此,两人经常吵得不可开交,夫妻感情也慢慢出现了裂痕。
邬秋妮既伤心又失望,但她又不得不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因为当初是自己执意要嫁给卓恩兵的。从此以后,邬秋妮跟卓恩兵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难得过几天安宁日子。邬秋妮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已毫无幸福可言,多次动过跟卓恩兵离婚的念头,但一想到儿子还这么小,如果自己真的离了婚,担心会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所以一直不敢向卓恩兵提出离婚。
没想到1997年的一天,卓恩兵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他说,自己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受任何人的管束,也不想受家庭的拖累。并扬言,如果邬秋妮不同意离婚,他就离家出走浪迹天涯。邬秋妮清楚卓恩兵会说到做到,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如果再坚持不离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经过一番痛苦的抉择后,邬秋妮终于同意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她对卓恩兵说道:“离婚可以,但暂时不能让儿子知道这件事,以免让他受到不必要的伤害。离婚后,我们还必须像一家人一样住在一起,并且以后不能当儿子的面吵闹。等儿子稍微长大点以后再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卓恩兵很爽快地答应了,因为他觉得这样一来,自己既不要承担做丈夫、当父亲的责任,又可以享受到有“家”的便利,饿了可以回“家”吃饭,困了可以回“家”休息,这正是卓恩兵求之不得的。
离婚后的卓恩兵像一匹脱僵的野马,整日无拘无束恣意潇洒。没离婚时,邬秋妮就管不住他;如今离婚了,就更没法管他。他一回到家,邬秋妮还得强作欢颜,好吃好喝侍候他,为的是在儿子面前营造出一种夫妻恩爱、家庭幸福的假象。
为使前夫早日出狱她将黑手伸向票款
邬秋妮跟卓恩兵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两年多,直到2000年卓恩兵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入狱6年。邬秋妮不敢将这个事实告诉尚不懂事的儿子,每当儿子问她“爸爸这么久不回家,是不是不要我们了?”她就只好骗儿子说:“爸爸到很远的地方做生意去了,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但她心里很清楚,卓恩兵被判刑6年,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儿子迟早会知道真相,到那时,自己该如何面对儿子啊?自己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劝卓恩兵好好接受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
一次探监时,邬秋妮声泪俱下地对卓恩兵说:“我担心儿子受不了这种打击,所以一直在编造谎言骗他。但是,儿子一天天在长大,不可能这样永远骗他。为了儿子,也为了你自己,希望你能好好改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出狱。”卓恩兵听后若有所思,接着长叹一口气说:“就算我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工作没了,家没了,孤家寡人一个,我这辈子算是彻底完了,再说,不是好好改造就能减刑的,要想减刑,还得用金钱开道去疏通各种关系。如果你真希望我早点出狱,那你就想办法帮我准备点钱。”见卓恩兵如此消沉,邬秋妮赶紧安慰道:“如果你真心想改好,我愿意等你,等你出狱后,咱们可以从头开始,这样,儿子也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至于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你只管安心改造就行。”在卓恩兵的蛊惑下,邬秋妮轻信了他那“用钱打通关节就能减刑”的谬论,并决定马上付诸行动。
从此以后,邬秋妮每次去探监都会给卓恩兵几千元钱。没多久,家中那点有限的积蓄便花光了,可卓恩兵减刑的事却没有一点眉目。
2002年春节前夕,邬秋妮怀揣从亲友处借来的5000元钱,再次来到卓恩兵服刑的农场探监。她面有难色地对卓恩兵说:“家里的钱已花光了,这次给你的钱都是借的,你可得上紧点,早点把减刑的事落实了。”卓恩兵皱着眉头说:“就这点钱哪能办成事啊?你回去赶紧想办法再凑个三五万元钱,否则,咱们就前功尽弃了!”邬秋妮一听要这么多钱,吓了一跳,心想自己上哪儿去弄啊?
回到家后,邬秋妮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个晚上都在琢磨着如何筹钱给卓恩兵去打通关节。
想来想去,她想到了自己每天都要经手的票款。原来,1997年7月,邬秋妮经过考试被招聘进了南钢职工医院当上了一名收费员。南钢是个有着近万名职工的大厂,职工都凭医保卡看病,在职职工每年的医保费为100元,退休人员为150元,费用控制在这个范围内的职工只需交纳10%的医疗费,超出部分则由职工自理。邬秋妮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多年,她早就发现其中有很多漏洞,只要对票据作点涂改,职工自理的那部分钱就可进自己的口袋。多年来,她一直不敢动这样的念头。可如今,她为了前夫能早日出狱,为了让儿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决定铤而走险。她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有谁会发现的。
虽然邬秋妮下定了铤而走险的决心,但毕竟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她迟迟不敢付诸行动。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经过一番犹豫的邬秋妮终于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那天,一职工前来交费看病,因该职工医保卡上的费用已用完,所以全部费用自理。邬秋妮收完该职工交来的100多元医药费后,然后对收费收据的存根联进行涂改。结果,她只上缴了该职工所交纳费用的10%,剩余部分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接下来的几天,邬秋妮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几天过后,邬秋妮见什么事也没有,胆子便大了起来。从此以后,她几乎每天都要将黑手伸向票款,她每天涂改的票据少则几张,多则十几张,每张票据的改动金额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从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她利用自己任南钢医院门诊部收费员之便,先后涂改“江西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门诊收费”收据达3585张之多,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6627.45元。
有了钱后,邬秋妮每个月都要去探望卓恩兵,每次都会给他几千元钱去“打通关节”。邬秋妮先后共给了卓恩兵60000余元,可是,她迟迟得不到卓恩兵减刑的消息。不过,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些钱都被卓恩兵自己挥霍了。因为“靠钱去打通关节争取减刑”本来就是无稽之谈。
为了让儿子相信“爸爸在外做生意”的谎言,邬秋妮还用赃款参与厂里的集资建房,平时对儿子物质方面的要求也尽量满足,并煞有介事地对儿子说,这些钱都是你爸爸在外做生意挣的。
到了后来,邬秋妮都不知道自己已涂改过多少票据、侵吞了多少票款。渐渐地,她开始感到后怕,因为她很清楚事情一旦败露的后果。
2003年6月,南钢医院有关人员在核对账目时,骇然发现21.9万元公款不翼而飞!至此,邬秋妮侵吞公款一案正式浮出水面。
2004年3月17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邬秋妮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万元。
2004年5月中旬的一天,记者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采访时,身着囚服的邬秋妮对记者说,自己一错再错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本来是想让儿子有一个完整的家,能享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没想到我的行为给儿子带来的是更大的伤害。她表示,愿意以自己作为反面教材去警醒世人。但她又坚持不让记者拍照,说是怕儿子看到后会触景伤情。也许人们能够理解她爱子、护子的一片苦心,但人们还是要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名采用化名)
1967年3月出生在江西省余江县的邬秋妮,因父母两地分居,童年时代的她一直跟母亲在老家生活。父亲远在南昌工作,一年难得回几趟家,所以在邬秋妮心目中,父爱一直是她所渴望的。也许正是有过这段特殊的经历,才导致她后来为了儿子不失去父爱而一错再错直至以身试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邬秋妮一家全部农转非来到了南昌,多年来分居两地的一家人终于可以朝夕相处尽享天伦之乐了。
18岁那年,邬秋妮进了父亲所在单位下属的大集体企业——南昌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几年后,她通过内部招工来到了南昌钢铁厂机修分厂,成了南昌钢铁厂(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的一名正式员工。
不久,父母发现以前不太出门的邬秋妮一到晚上便经常外出,而且要到很晚才会回家。他们断定女儿是在恋爱。一天,父亲对邬秋妮说:“孩子,找男朋友了吧!哪天带到家里给我和你妈妈看看。”几天后,邬秋妮果真把男友带来了。她的那位男友名叫卓恩兵,也是南钢子弟,小伙子人长得不错,嘴巴也很乖巧。可他给邬秋妮父母的印象并不好,他们一开始就觉得此人华而不实,是那种不踏实不稳重的人。卓恩兵走后,父亲便郑重其事地对邬秋妮说:“秋妮,婚姻可是终身大事。凭老爸的经验和直觉,我觉得卓恩兵不适合你,你可要慎重考虑啊!”邬秋妮不以为然。
为了女儿将来的幸福,邬父私下托人去打听卓恩兵的情况。反馈回来的情况证实邬父的直觉是正确的。卓恩兵在偌大的南钢挺有“名气”的,不过他的出名不是因为他的优秀,而是因为他的不争气。读书时,老挨老师的批;参加工作后,照样不学无术,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工作应付了事,整日梦想着发大财,三天两头在外惹事生非。知道这些情况后,邬父说啥也不同意女儿继续跟这种人交往。邬秋妮向来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可在这件事上,她却如同吃了秤砣铁了心,扬言此生非卓恩兵不嫁。见女儿如此一意孤行,父母气得很长时间不愿搭理她。原来跟父母关系一直很融洽的邬秋妮,为了此事,跟父母的关系越闹越僵。到后来,父母索性不管她的事了。
在父母和亲朋好友的一片反对声中,邬秋妮最后还是嫁给了卓恩兵,在人生路上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给自己将来的人生悲剧埋下了伏笔。
为了不让儿子受伤害她强作欢颜离婚不离家
尽管邬秋妮的家人对这桩婚姻很不满意,但眼看生米已煮成熟饭,他们只好寄希望于卓恩兵结婚后能够变好,能够给邬秋妮一个安稳幸福的家,所以,他们也开始慢慢接纳了卓恩兵这个女婿。邬秋妮见父母的态度有所改变,便不失时机地劝卓恩兵,要他争口气,好好混出个人样给大家瞧瞧!刚结婚那阵,卓恩兵还真像变了个人似的,工作认真卖力,做事循规蹈矩,孝顺老人,体贴妻子。
尤其是1992年下半年儿子出生后,卓恩兵的表现更是让人称道不已,家务活他抢着干,有好吃好穿的都让给妻子。过去,他隔三岔五就要跟朋友出去喝酒赌博,喝了酒还经常在外寻衅生事,这下,他似乎把这些毛病全改掉了,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邬秋妮感到很欣慰,她的父母也开始对卓恩兵刮目相看了。
然而,好景不长。儿子满1岁后,卓恩兵过去那些毛病又开始慢慢显露出来。先是下班后迟迟不着家,回家后也不像过去那样抢着做家务,而是架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电视。
接下来的日子里,卓恩兵更加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找回自我。邬秋妮见卓恩兵整日不务正业,便好言好语劝他:“恩兵,我不反对你交朋友,但你得把握一个度,毕竟你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应该负起一个丈夫和父亲应负的责任来。”卓恩兵对邬秋妮的劝说不但充耳不闻,反而变本加厉,发展到后来,他干脆经常夜不归宿,对邬秋妮母子俩的生活不闻不问。为此,两人经常吵得不可开交,夫妻感情也慢慢出现了裂痕。
邬秋妮既伤心又失望,但她又不得不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因为当初是自己执意要嫁给卓恩兵的。从此以后,邬秋妮跟卓恩兵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难得过几天安宁日子。邬秋妮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已毫无幸福可言,多次动过跟卓恩兵离婚的念头,但一想到儿子还这么小,如果自己真的离了婚,担心会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所以一直不敢向卓恩兵提出离婚。
没想到1997年的一天,卓恩兵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他说,自己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受任何人的管束,也不想受家庭的拖累。并扬言,如果邬秋妮不同意离婚,他就离家出走浪迹天涯。邬秋妮清楚卓恩兵会说到做到,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如果再坚持不离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经过一番痛苦的抉择后,邬秋妮终于同意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她对卓恩兵说道:“离婚可以,但暂时不能让儿子知道这件事,以免让他受到不必要的伤害。离婚后,我们还必须像一家人一样住在一起,并且以后不能当儿子的面吵闹。等儿子稍微长大点以后再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卓恩兵很爽快地答应了,因为他觉得这样一来,自己既不要承担做丈夫、当父亲的责任,又可以享受到有“家”的便利,饿了可以回“家”吃饭,困了可以回“家”休息,这正是卓恩兵求之不得的。
离婚后的卓恩兵像一匹脱僵的野马,整日无拘无束恣意潇洒。没离婚时,邬秋妮就管不住他;如今离婚了,就更没法管他。他一回到家,邬秋妮还得强作欢颜,好吃好喝侍候他,为的是在儿子面前营造出一种夫妻恩爱、家庭幸福的假象。
为使前夫早日出狱她将黑手伸向票款
邬秋妮跟卓恩兵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两年多,直到2000年卓恩兵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入狱6年。邬秋妮不敢将这个事实告诉尚不懂事的儿子,每当儿子问她“爸爸这么久不回家,是不是不要我们了?”她就只好骗儿子说:“爸爸到很远的地方做生意去了,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但她心里很清楚,卓恩兵被判刑6年,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儿子迟早会知道真相,到那时,自己该如何面对儿子啊?自己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劝卓恩兵好好接受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
一次探监时,邬秋妮声泪俱下地对卓恩兵说:“我担心儿子受不了这种打击,所以一直在编造谎言骗他。但是,儿子一天天在长大,不可能这样永远骗他。为了儿子,也为了你自己,希望你能好好改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出狱。”卓恩兵听后若有所思,接着长叹一口气说:“就算我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工作没了,家没了,孤家寡人一个,我这辈子算是彻底完了,再说,不是好好改造就能减刑的,要想减刑,还得用金钱开道去疏通各种关系。如果你真希望我早点出狱,那你就想办法帮我准备点钱。”见卓恩兵如此消沉,邬秋妮赶紧安慰道:“如果你真心想改好,我愿意等你,等你出狱后,咱们可以从头开始,这样,儿子也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至于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你只管安心改造就行。”在卓恩兵的蛊惑下,邬秋妮轻信了他那“用钱打通关节就能减刑”的谬论,并决定马上付诸行动。
从此以后,邬秋妮每次去探监都会给卓恩兵几千元钱。没多久,家中那点有限的积蓄便花光了,可卓恩兵减刑的事却没有一点眉目。
2002年春节前夕,邬秋妮怀揣从亲友处借来的5000元钱,再次来到卓恩兵服刑的农场探监。她面有难色地对卓恩兵说:“家里的钱已花光了,这次给你的钱都是借的,你可得上紧点,早点把减刑的事落实了。”卓恩兵皱着眉头说:“就这点钱哪能办成事啊?你回去赶紧想办法再凑个三五万元钱,否则,咱们就前功尽弃了!”邬秋妮一听要这么多钱,吓了一跳,心想自己上哪儿去弄啊?
回到家后,邬秋妮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个晚上都在琢磨着如何筹钱给卓恩兵去打通关节。
想来想去,她想到了自己每天都要经手的票款。原来,1997年7月,邬秋妮经过考试被招聘进了南钢职工医院当上了一名收费员。南钢是个有着近万名职工的大厂,职工都凭医保卡看病,在职职工每年的医保费为100元,退休人员为150元,费用控制在这个范围内的职工只需交纳10%的医疗费,超出部分则由职工自理。邬秋妮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多年,她早就发现其中有很多漏洞,只要对票据作点涂改,职工自理的那部分钱就可进自己的口袋。多年来,她一直不敢动这样的念头。可如今,她为了前夫能早日出狱,为了让儿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决定铤而走险。她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有谁会发现的。
虽然邬秋妮下定了铤而走险的决心,但毕竟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她迟迟不敢付诸行动。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经过一番犹豫的邬秋妮终于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那天,一职工前来交费看病,因该职工医保卡上的费用已用完,所以全部费用自理。邬秋妮收完该职工交来的100多元医药费后,然后对收费收据的存根联进行涂改。结果,她只上缴了该职工所交纳费用的10%,剩余部分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接下来的几天,邬秋妮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几天过后,邬秋妮见什么事也没有,胆子便大了起来。从此以后,她几乎每天都要将黑手伸向票款,她每天涂改的票据少则几张,多则十几张,每张票据的改动金额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从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她利用自己任南钢医院门诊部收费员之便,先后涂改“江西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门诊收费”收据达3585张之多,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6627.45元。
有了钱后,邬秋妮每个月都要去探望卓恩兵,每次都会给他几千元钱去“打通关节”。邬秋妮先后共给了卓恩兵60000余元,可是,她迟迟得不到卓恩兵减刑的消息。不过,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些钱都被卓恩兵自己挥霍了。因为“靠钱去打通关节争取减刑”本来就是无稽之谈。
为了让儿子相信“爸爸在外做生意”的谎言,邬秋妮还用赃款参与厂里的集资建房,平时对儿子物质方面的要求也尽量满足,并煞有介事地对儿子说,这些钱都是你爸爸在外做生意挣的。
到了后来,邬秋妮都不知道自己已涂改过多少票据、侵吞了多少票款。渐渐地,她开始感到后怕,因为她很清楚事情一旦败露的后果。
2003年6月,南钢医院有关人员在核对账目时,骇然发现21.9万元公款不翼而飞!至此,邬秋妮侵吞公款一案正式浮出水面。
2004年3月17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邬秋妮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万元。
2004年5月中旬的一天,记者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采访时,身着囚服的邬秋妮对记者说,自己一错再错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本来是想让儿子有一个完整的家,能享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没想到我的行为给儿子带来的是更大的伤害。她表示,愿意以自己作为反面教材去警醒世人。但她又坚持不让记者拍照,说是怕儿子看到后会触景伤情。也许人们能够理解她爱子、护子的一片苦心,但人们还是要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名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