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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汉东建筑公司2011年度承揽了大夏房地产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合同总造价1000万元,合同规定其中100万元的门窗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给乙方,整个工程于2011年11日完工。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07号)及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解释,不论是哪方购买材料,其工程总造价中均含有材料价款。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