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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因涉及关说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的司法个案,遭到国民党中央考纪会撤销党籍处分。此案震撼岛内政坛,无论是蓝营内部还是蓝绿之间都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味道,各种观点与猜想激烈交锋,连带影响普通民众的是非判断,即便回归司法,在清晰的红线之外,也潜藏着台湾不同政治势力的交锋。本文期望在厘清是非的同时,在法律层面上揭示王金平关说案对岛内政坛的复杂影响。
案情的缘起
9月6日,台湾特侦组召开记者会,公布了一份录音资料,“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就“立委”柯建铭在“全民电通案”中遭控背信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会后,特侦组将曾、陈二人分别函送“监察院”,并进行行政评鉴。当晚,曾勇夫在“行政院长”江宜桦两度召见后请辞获准。事发时,王金平正在马来西亚出席女儿婚礼。次日,马英九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呼吁王金平尽快返台说明,但王金平办公室否认“关说”,认为只是“安慰”。
9月8日,马英九携“副总统”吴敦义、“行政院长”江宜桦召开记者会,将此案定调为“侵犯司法独立最严重的一件事、台湾民主法治发展最耻辱的一天”,质疑“如果这不是关说,那什么才是关说”。 绿营则趁机起哄,大肆渲染国民党内斗,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质疑马英九透过不法监听手段,“违法违宪”进行政治斗争。针对外界质疑,特侦组发表声明称,因为侦办法官贪渎案时,发现柯建铭另涉一宗假释案,且有贪污之嫌,于是依“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规定,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核发“监听票”,才对柯建铭的一部手机进行监听。次日,“检察总长”黄世铭召开记者会,反复指出该案为“司法史上最大关说丑闻”。江宜桦也表示,已经准备好面对没有王金平的“立法院”。
9月10日晚间王金平从马来西亚返台抵达机场后,受到大批支持者簇拥,包括国民党、无党籍、台联党等10多名“立委”接机。王金平摆出“尊马姿态”,痛批检察机关滥权,希望马英九“不要受特侦组蒙骗”,并否认关说,强调“不退党、不辞职”。对此,黄世铭深夜召开记者会驳斥,质问王金平“到底有没有跟曾勇夫、陈守煌提到法务部门预算被冻结”,“有没有提到帮忙处理柯建铭更一审无罪问题”。
11日晨,马英九对王金平的回应表示失望,认为王金平已不适合继续担任“立法院长”。当日上午,国民党召开考纪会,马英九亲自坐镇,王金平也到场递交陈情书,坚持认为“无关说、未违党纪、未触党纲”,并以国民党永久党员身份作为落款署名。最后,考纪会以合议制方式决议撤销王金平国民党党籍。会后,马英九再度在中常会上强调“绝不容许任何党员挑战党捍卫司法坚定意志”。
11日下午,台湾“中选会”收到国民党注销王金平党籍的证明书后,于当晚发布注销函件,并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给“立法院”。与此同时,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并声请“假处分”,希望暂时保留国民党不分区“立委”资格及“立法院长”宝座。此外,王金平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的行政诉讼,希望在未来可能存在的长期诉讼期间保留“立委”资格。13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王金平的“假处分”,王金平得以暂时保住“立法院长”宝座。对此,国民党不服提起抗诉,意味着该案短期内难有结果。对于之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的“假处分”的行政诉讼,14日中午,王金平委任律师许英杰予以了撤销。
王金平的关说行为有罪吗
在岛内,民意代表为选民服务而接受各种各样的请托是家常便饭,但关说司法个案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关说”即指公职人员之关系人向机关有关人员关说、请托或以其他不当方法,图其本人或公职人员之利益。其中所称关说、请托,指其内容涉及机关业务具体事项之决定或执行,且因该事项之决定或执行致有不当影响特定权利义务之虞者。
本案中,王金平存在关说的事实,由于包括特侦组是否有权对“立法院长”的非贪渎案件进行调查等取证过程尚有诸多疑义,根据刑法“疑罪从轻、疑罪从无”的判断标准,关说行为的责任性质难以上升到刑事责任。但是,行政违法的认定就没有如此严格的证据法则,可以容忍较高的道德标准。本案中,王金平先是向柯建铭承诺帮忙,再向柯建铭说已完成交托之事,这已经存在违反行政伦理意义上的违法责任。因此,王金平的关说行为谈不上有罪,却难逃行政责任。
依据《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规定,对于影响党的声誉等违反党纪的行为,可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种类包括申诫、停止党职、停止党权、撤销党籍、开除党籍。根据“公职人员选罢法”第73条规定,不分区“立委”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资格者,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也就是说,撤销党籍与开除党籍将导致不分区“立委”丧失资格。由于王金平的关说行为有损国民党形象,国民党作出撤销党籍决定,将导致王金平丧失不分区“立委”资格,并进而丧失“立法院长”宝座。
撤销党籍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国民党将公文寄送给“中选会”,“中选会”的注销通知函送抵“立法院”即产生公法上的注销效力。但在实务操作的程序上,“中选会”还需要“立法院”回函,才能完成递补公告的作业程序。而岛内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立法院”应在何时注销不分区“立委”名籍再回函“中选会”,王金平主导下的“立法院”也迟迟不予注销王金平名籍,导致实务上王金平虽然丧失党员资格,却依然在主持“立法院”议事。
“假处分”获准意味着什么
在申诉期间内,王金平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并均申请“假处分”。依据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538条规定,“假处分”是指在争执的法律关系中,为防止重大的损害,或为避免急迫的危险等情况下,透过法院的裁定,以酌定暂时状态。王金平在“确认恢复党籍”的民事诉讼中所申请的“假处分”获台北地院裁准,意味着在“恢复党籍”的本诉未完成之前,暂时享有国民党党员的权利,并进而暂时保住“立法院长”宝座。
由于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的行为在民事与行政的双重意义上产生法律效果,导致王金平在法律救济上转圜的空间极小,即便在民事诉讼中获胜,也很难在注重保障行政权公定力的行政诉讼中打赢。而现今,王金平仅仅是在民事诉讼中的“假处分”获裁准,就匆匆撤回行政诉讼及其“假处分”,正是鉴于行政诉讼获胜的可能性小,若行政法院驳回其“假处分”申请,反倒让王金平因为民事“假处分”获准而带来的政治优势丧失掉。同时,行政诉讼的申诉期是两个月,只要在此期间内,随时可以根据需要再次提起诉讼,反正自己主导下的“立法院”不需要立即回函“中选会”,不会立即产生改选“立法院长”的问题。岛内政治情势瞬息万变,王金平撤诉的目的是“以拖待变”。
司法判决对岛内政局产生怎样的影响
目前看,国民党针对王金平民事诉讼“假处分”获裁准向“高等法院”提起抗诉,并提出新的抗告理由,若国民党抗告成功,则“假处分”将丧失效力,王金平将丧失党员资格。若国民党抗告被驳回,即便再次抗告到“最高法院”,也几无胜诉的可能,该案将回到“确认恢复党籍”的本诉中。可以预料,司法判决旷日持久,往往经过数个月乃至两三年的漫长过程才能最终定谳,甚至可能拖过王金平在“立法院”的剩余任期。在此过程中,即便王金平被排除在国民党决策圈外,但“行政院”该如何面对“立法院”,马英九、江宜桦又如何与王金平相处,国民党内不同背景的“立委”还能否团结议事,都将成为考验国民党的难题。尤其是,在民进党的怂恿下,反马力量在不断汇聚,马英九的民调也降至新低,2014年“七合一”选举又将来临,这些都将考验马英九与国民党的应对智慧。
案情的缘起
9月6日,台湾特侦组召开记者会,公布了一份录音资料,“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就“立委”柯建铭在“全民电通案”中遭控背信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会后,特侦组将曾、陈二人分别函送“监察院”,并进行行政评鉴。当晚,曾勇夫在“行政院长”江宜桦两度召见后请辞获准。事发时,王金平正在马来西亚出席女儿婚礼。次日,马英九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呼吁王金平尽快返台说明,但王金平办公室否认“关说”,认为只是“安慰”。
9月8日,马英九携“副总统”吴敦义、“行政院长”江宜桦召开记者会,将此案定调为“侵犯司法独立最严重的一件事、台湾民主法治发展最耻辱的一天”,质疑“如果这不是关说,那什么才是关说”。 绿营则趁机起哄,大肆渲染国民党内斗,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质疑马英九透过不法监听手段,“违法违宪”进行政治斗争。针对外界质疑,特侦组发表声明称,因为侦办法官贪渎案时,发现柯建铭另涉一宗假释案,且有贪污之嫌,于是依“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规定,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核发“监听票”,才对柯建铭的一部手机进行监听。次日,“检察总长”黄世铭召开记者会,反复指出该案为“司法史上最大关说丑闻”。江宜桦也表示,已经准备好面对没有王金平的“立法院”。
9月10日晚间王金平从马来西亚返台抵达机场后,受到大批支持者簇拥,包括国民党、无党籍、台联党等10多名“立委”接机。王金平摆出“尊马姿态”,痛批检察机关滥权,希望马英九“不要受特侦组蒙骗”,并否认关说,强调“不退党、不辞职”。对此,黄世铭深夜召开记者会驳斥,质问王金平“到底有没有跟曾勇夫、陈守煌提到法务部门预算被冻结”,“有没有提到帮忙处理柯建铭更一审无罪问题”。
11日晨,马英九对王金平的回应表示失望,认为王金平已不适合继续担任“立法院长”。当日上午,国民党召开考纪会,马英九亲自坐镇,王金平也到场递交陈情书,坚持认为“无关说、未违党纪、未触党纲”,并以国民党永久党员身份作为落款署名。最后,考纪会以合议制方式决议撤销王金平国民党党籍。会后,马英九再度在中常会上强调“绝不容许任何党员挑战党捍卫司法坚定意志”。
11日下午,台湾“中选会”收到国民党注销王金平党籍的证明书后,于当晚发布注销函件,并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给“立法院”。与此同时,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并声请“假处分”,希望暂时保留国民党不分区“立委”资格及“立法院长”宝座。此外,王金平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的行政诉讼,希望在未来可能存在的长期诉讼期间保留“立委”资格。13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王金平的“假处分”,王金平得以暂时保住“立法院长”宝座。对此,国民党不服提起抗诉,意味着该案短期内难有结果。对于之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的“假处分”的行政诉讼,14日中午,王金平委任律师许英杰予以了撤销。
王金平的关说行为有罪吗
在岛内,民意代表为选民服务而接受各种各样的请托是家常便饭,但关说司法个案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关说”即指公职人员之关系人向机关有关人员关说、请托或以其他不当方法,图其本人或公职人员之利益。其中所称关说、请托,指其内容涉及机关业务具体事项之决定或执行,且因该事项之决定或执行致有不当影响特定权利义务之虞者。
本案中,王金平存在关说的事实,由于包括特侦组是否有权对“立法院长”的非贪渎案件进行调查等取证过程尚有诸多疑义,根据刑法“疑罪从轻、疑罪从无”的判断标准,关说行为的责任性质难以上升到刑事责任。但是,行政违法的认定就没有如此严格的证据法则,可以容忍较高的道德标准。本案中,王金平先是向柯建铭承诺帮忙,再向柯建铭说已完成交托之事,这已经存在违反行政伦理意义上的违法责任。因此,王金平的关说行为谈不上有罪,却难逃行政责任。
依据《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规定,对于影响党的声誉等违反党纪的行为,可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种类包括申诫、停止党职、停止党权、撤销党籍、开除党籍。根据“公职人员选罢法”第73条规定,不分区“立委”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资格者,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也就是说,撤销党籍与开除党籍将导致不分区“立委”丧失资格。由于王金平的关说行为有损国民党形象,国民党作出撤销党籍决定,将导致王金平丧失不分区“立委”资格,并进而丧失“立法院长”宝座。
撤销党籍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国民党将公文寄送给“中选会”,“中选会”的注销通知函送抵“立法院”即产生公法上的注销效力。但在实务操作的程序上,“中选会”还需要“立法院”回函,才能完成递补公告的作业程序。而岛内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立法院”应在何时注销不分区“立委”名籍再回函“中选会”,王金平主导下的“立法院”也迟迟不予注销王金平名籍,导致实务上王金平虽然丧失党员资格,却依然在主持“立法院”议事。
“假处分”获准意味着什么
在申诉期间内,王金平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并均申请“假处分”。依据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538条规定,“假处分”是指在争执的法律关系中,为防止重大的损害,或为避免急迫的危险等情况下,透过法院的裁定,以酌定暂时状态。王金平在“确认恢复党籍”的民事诉讼中所申请的“假处分”获台北地院裁准,意味着在“恢复党籍”的本诉未完成之前,暂时享有国民党党员的权利,并进而暂时保住“立法院长”宝座。
由于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的行为在民事与行政的双重意义上产生法律效果,导致王金平在法律救济上转圜的空间极小,即便在民事诉讼中获胜,也很难在注重保障行政权公定力的行政诉讼中打赢。而现今,王金平仅仅是在民事诉讼中的“假处分”获裁准,就匆匆撤回行政诉讼及其“假处分”,正是鉴于行政诉讼获胜的可能性小,若行政法院驳回其“假处分”申请,反倒让王金平因为民事“假处分”获准而带来的政治优势丧失掉。同时,行政诉讼的申诉期是两个月,只要在此期间内,随时可以根据需要再次提起诉讼,反正自己主导下的“立法院”不需要立即回函“中选会”,不会立即产生改选“立法院长”的问题。岛内政治情势瞬息万变,王金平撤诉的目的是“以拖待变”。
司法判决对岛内政局产生怎样的影响
目前看,国民党针对王金平民事诉讼“假处分”获裁准向“高等法院”提起抗诉,并提出新的抗告理由,若国民党抗告成功,则“假处分”将丧失效力,王金平将丧失党员资格。若国民党抗告被驳回,即便再次抗告到“最高法院”,也几无胜诉的可能,该案将回到“确认恢复党籍”的本诉中。可以预料,司法判决旷日持久,往往经过数个月乃至两三年的漫长过程才能最终定谳,甚至可能拖过王金平在“立法院”的剩余任期。在此过程中,即便王金平被排除在国民党决策圈外,但“行政院”该如何面对“立法院”,马英九、江宜桦又如何与王金平相处,国民党内不同背景的“立委”还能否团结议事,都将成为考验国民党的难题。尤其是,在民进党的怂恿下,反马力量在不断汇聚,马英九的民调也降至新低,2014年“七合一”选举又将来临,这些都将考验马英九与国民党的应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