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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哈尔滨当地调查组道歉、几十起投诉指向涉事饭店、饭店老板失联,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真相,在扰攘多时后终于轮廓渐显。而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纸《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还明确在2016年底前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表示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典型事件,还指出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走了“38元大虾”,来了“天价鱼”,下次还会有什么样的宰客风波?在公众的“宰客焦虑”被引爆的情况下,国办下发的《通知》,或许有望给宰客现象画上休止符,也能起到些许纾解焦虑的作用。其中无论是其对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还是明确对这类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都极具现实针对性。
在社会经济总量盘子不断增大与公共政策积极推动下,旅游正成为国人重要的休闲、消费方式,对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拉动国内消费、提振经济活力等都大有裨益。仅2016年春节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游客3.02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实现旅游收入365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3%。旅游需求旺盛,旅游市场日益做大,旅游涉及的行业经营主体,包括旅行社和各类住宿、景区、餐饮、交通、购物、娱乐,在线企业已达数十万家,直接、间接从业人员数千万,旅游产品、业态和服务方式、交易方式不断变化,旅游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存在一个规则建立、更新、维护等需求,客观上要求市场监管快步跟进。另一面,旅游者维权意识“水涨”,亦要求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随之“船高”,打击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更为有效。
面对监管滞后导致旅游市场粗放现象,《通知》从市场监管层面着眼、给力,以市场整治为抓手,旨在构建有序消费环境、塑造诚信社会风尚,可以说是号准脉象,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其中一个亮点是,为相关管理部门列出责任清单,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检、价格主管、商务、通信主管、网信、民航等部门都进入清单之中。例如,公安部门是“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旅游、公安、工商等传统管理部门之外,网信、通信也被纳入视野,足见《通知》对新业态——在线旅游的重视。可以预见,监管者责任边界清晰一分,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就少一分,旅游者权益保障就多一分。
建立责任清单也好,走向综合治理也好,无论监管层面作多么复杂的调适,落到旅游者层面,关键还是“看疗效”,就是:当旅游者在消费过程中感觉权益受侵害时,投诉有门并保障有力,正义以及时、合理、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不是被当皮球踢。有时,旅游者未必十分清楚各监管部门的权限,或者自己所遇问题的属性,这要求监管机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先把旅游者投诉单接下来,在内部传递、解决,最后将结果呈给旅游者,不能因为旅游者所反映问题不属自己职责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多部门分工合作监管,胜在人多力量大,但要守土有责,降低组织沟通成本,避免“九龙治水”之患。
正如青岛38元大虾事件被认为毁了山东耗资数亿元打造的“好客山东”形象一样,“天价鱼”事件也呈现出“一条鱼毁了一地旅游形象宣传”之势。而这,既折射出国内旅游宰客坑客市场乱象之普遍,也暴露了很多地方在宰客事件特别是典型个案处理应对上的乏术。就拿“天价鱼”事件来说,这虽然只是起个案,可却俨然全方位地呈现出多个部门的工作纰漏。
一起个案,让涉及这么多部门单位的问题“现形”,这显然不正常,恰也说明了当下旅游执法监管中存在的深层症结:日常动态化监管薄弱,还有遇到那些典型旅游纠纷后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匮乏,已跟不上国内旅游业迅速发展和矛盾频次增加的形势脱节。这也亟需一场执法方式大变革。
走了“38元大虾”,来了“天价鱼”,下次还会有什么样的宰客风波?在公众的“宰客焦虑”被引爆的情况下,国办下发的《通知》,或许有望给宰客现象画上休止符,也能起到些许纾解焦虑的作用。其中无论是其对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还是明确对这类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都极具现实针对性。
在社会经济总量盘子不断增大与公共政策积极推动下,旅游正成为国人重要的休闲、消费方式,对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拉动国内消费、提振经济活力等都大有裨益。仅2016年春节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游客3.02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实现旅游收入365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3%。旅游需求旺盛,旅游市场日益做大,旅游涉及的行业经营主体,包括旅行社和各类住宿、景区、餐饮、交通、购物、娱乐,在线企业已达数十万家,直接、间接从业人员数千万,旅游产品、业态和服务方式、交易方式不断变化,旅游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存在一个规则建立、更新、维护等需求,客观上要求市场监管快步跟进。另一面,旅游者维权意识“水涨”,亦要求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随之“船高”,打击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更为有效。
面对监管滞后导致旅游市场粗放现象,《通知》从市场监管层面着眼、给力,以市场整治为抓手,旨在构建有序消费环境、塑造诚信社会风尚,可以说是号准脉象,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其中一个亮点是,为相关管理部门列出责任清单,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检、价格主管、商务、通信主管、网信、民航等部门都进入清单之中。例如,公安部门是“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旅游、公安、工商等传统管理部门之外,网信、通信也被纳入视野,足见《通知》对新业态——在线旅游的重视。可以预见,监管者责任边界清晰一分,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就少一分,旅游者权益保障就多一分。
建立责任清单也好,走向综合治理也好,无论监管层面作多么复杂的调适,落到旅游者层面,关键还是“看疗效”,就是:当旅游者在消费过程中感觉权益受侵害时,投诉有门并保障有力,正义以及时、合理、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不是被当皮球踢。有时,旅游者未必十分清楚各监管部门的权限,或者自己所遇问题的属性,这要求监管机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先把旅游者投诉单接下来,在内部传递、解决,最后将结果呈给旅游者,不能因为旅游者所反映问题不属自己职责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多部门分工合作监管,胜在人多力量大,但要守土有责,降低组织沟通成本,避免“九龙治水”之患。
正如青岛38元大虾事件被认为毁了山东耗资数亿元打造的“好客山东”形象一样,“天价鱼”事件也呈现出“一条鱼毁了一地旅游形象宣传”之势。而这,既折射出国内旅游宰客坑客市场乱象之普遍,也暴露了很多地方在宰客事件特别是典型个案处理应对上的乏术。就拿“天价鱼”事件来说,这虽然只是起个案,可却俨然全方位地呈现出多个部门的工作纰漏。
一起个案,让涉及这么多部门单位的问题“现形”,这显然不正常,恰也说明了当下旅游执法监管中存在的深层症结:日常动态化监管薄弱,还有遇到那些典型旅游纠纷后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匮乏,已跟不上国内旅游业迅速发展和矛盾频次增加的形势脱节。这也亟需一场执法方式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