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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16日从水利部获悉,全国第一部流域性综合管理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开创了我国流域性综合立法的先河,是流域立法的重要里程碑。”水利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流域立法对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水资源产生较大推动作用,预计将在我国广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