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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财政研究会,为了进一步壮大农村财政研究队伍,繁荣农村财政研究事业,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村财源建设步伐,提高财政支农工作水平,于1997年7月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发展一批个人会员。由各级财政部门和财经院校推荐,报省农研会批准。凡拥护党的改革开放和农村政策,热心于农村财政研究事业的同志,均可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