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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4年7月1日,澳大利亚教育与培训部发布了“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的指导方针,旨在对之前的学徒激励计划进行改革,扩大政府资助范围,增加资助经费,以大力发展澳大利亚劳动力的熟练技能。“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具有项目多、对象广、目的性强以及投资金额大、投资分布全面且详细的特点。澳大利亚政府希望通过对该计划的改革提高学徒制参与度与完成率,进而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技能水平,以此更好应对未来的技能挑战。
关键词: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指导方针;学徒制;改革成效
一、发布背景
(一)澳大利亚学徒制历史悠久,备受重视
学徒制在澳大利亚可谓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纪,当时在各类技工学校“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盛行。在澳大利亚还未成为联邦制国家之前,各行业都有各自的培训计划、培训机构等。18-19世纪,国家有关部门接手了行业协会对于技能培训的管理和监督权,出现了“补习学校”,这便是澳大利亚学徒制的雏形。
二战以后,现代工业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也使得澳大利亚产业结构发生巨变,其中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和农业成为了澳大利亚的四大主导产业。在澳大利亚国家经济重心逐渐转移的初期,其劳动力市场未能及时调整对劳动力的培养方式,造成新兴产业所需人才的极度匮乏,同时失业问题严重。过去实施的传统学徒制无法满足新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于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澳大利亚政府的更替,霍华德(Howard)政府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型学徒制”(New Apprenticeships),逐步取代传统的学徒制[1],2006年开始则以“澳大利亚学徒制”(Australia Apprenticeships)代替“新型学徒制”。
(二) 新时代学徒制亟需顺应社会发展
2011年12月,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技能、就业与劳资关系部部长公布了澳大利亚最新的学徒制改革计划,“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 (Australian Apprentices Incentives Programme)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14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的指导方针,对该计划进行改革,新增了一些学徒激励项目,希望借此通过更多、更具体的学徒制培训项目来增强澳大利亚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保持一支熟练和灵活的劳动力队伍,并与其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相适应,同时保持澳大利亚作为一个贸易国家的国际竞争力[2]。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学徒激励计划指导方针提供了一系列支持,以鼓励持续的培训和澳大利亚高技能劳动力的发展。除此之外,该指导方针还瞄准新兴行业中的学徒制,尤其是将未来可能出现技能短缺的职业(如面包师、厨师、美发师、木匠、屠夫、小食品制造商等)囊括在改革之内。
通过合理使用经费,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对学徒制加以改革,提高学徒制完成率,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技能水平,从而提升自身应对和解决未来技能短缺危机的能力。
二、内容
(一)目标
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的目标是建立和发展一个高技能的、直接与各行业相关的、可以支持澳大利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其竞争力的劳动力市场[3]。为达成这一目标,需做以下努力:一是为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发展的真正机会,二是鼓励人们通过学徒制这一途径接受技能培训。
(二)内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次改革后新增的激励措施主要包括雇主激励项目、澳大利亚残障学徒支持项目、澳大利亚学徒个人补助项目三大类。[4]
1.雇主激励项目
(1)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激励项目
首先,对于“新职工”和“现有职工”①,雇主只要开展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且此培训课程可使学徒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就可得到1500美元的奖励。其次,仍然是针对“新职工”和“现有职工”,如果此前他们已参加过该项目,但未成功获得证书,重新换了一位新雇主,新雇主重新开展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且此培训课程同样可使学徒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新雇主将会得到750美元的奖励。最后,针对“新职工”和“现有职工”,雇主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制学习,同时学徒成功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并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雇主将得到2500美元的奖励。
(2)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的激励项目
首先,对于“新职工”,雇主在以下兩种情况下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将获得1500美元的奖励:一是提供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培训,且学徒参加该培训后可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课程,并可使学徒得到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其次,针对“新职工”,新雇主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重新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制学习,将获得750美元的奖励。最后,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兼职职工”“新职工”或“现有职工”进行的澳大利亚学徒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培训,并且学徒成功得到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雇主将获得1500美元的奖励。
另外,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新职工”进行的学徒制培训,并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提供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培训,且此培训可使学徒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且此培训可使学徒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雇主将获得2500美元的奖励。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现有职工”进行的学徒培训,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使学徒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且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课程,且学徒成功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雇主将得到3000美元的奖励。 三、对改革后项目的分析
改革后的澳大利亚学徒制激励计划的覆盖对象更为广泛,且目的性强,几乎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明确看出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加快人才紧缺行业技能型工人的培养,增加学徒制培养完成率的期望[11]。而且,改革后的项目拨款金额巨大,资助目标划分细致——以往的激励项目多是直接针对一些大类,其中的子类未详细标明资助金額,而此次改革后的项目详细到每一子类项目的开始、重新开始、结束等细节方面的补助资金。
具体而言,雇主激励项目划分更为详细,新加入“国家技能需求名单”和“优先职业”两个维度;残障学徒支持项目是对之前学徒激励计划的全新补充;在个人补助项目中,改革后的学徒激励计划增加了贸易贷款支持、青年津贴和助学金。
改革后的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充分调动了学徒和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接受学徒制培训的学生范围并提高了学徒制的毕业率,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了劳动力市场的技能水平,也为迎接未来技能挑战奠定了基础。
注释:
①“现有职工”指的是全职的、与雇主有超过3个月(包括核定假期)的雇用关系的员工。
②实际工资通常是指纳税前的周工资,扣除加班费、津贴、罚款、带薪年假和退休金。
③澳大利亚学校本位学徒制是澳大利亚雇主为在校中学生提供有偿的学徒培训,以完成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同时完成中学学业的一种学徒制。
参考文献:
[1]汤百智,吴立勋.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建立及其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科教版),2004 (34):66.
[2][3][5][6][7][8]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Incentives Programme Guidelines[EB/OL].https://www.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gov.au/publications/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incentives-programme-guidelines,2014-07-01.
[4][9][10]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Summary of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Incentives Programme[EB/OL].https://www.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gov.au/publications/summary-australian-government-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incentives-programme,2015-07-01.
[11]杨骁瑾,赵文静.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改革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2(11):9-10.
编辑 许方舟 校对 朱婷婷
关键词: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指导方针;学徒制;改革成效
一、发布背景
(一)澳大利亚学徒制历史悠久,备受重视
学徒制在澳大利亚可谓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纪,当时在各类技工学校“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盛行。在澳大利亚还未成为联邦制国家之前,各行业都有各自的培训计划、培训机构等。18-19世纪,国家有关部门接手了行业协会对于技能培训的管理和监督权,出现了“补习学校”,这便是澳大利亚学徒制的雏形。
二战以后,现代工业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也使得澳大利亚产业结构发生巨变,其中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和农业成为了澳大利亚的四大主导产业。在澳大利亚国家经济重心逐渐转移的初期,其劳动力市场未能及时调整对劳动力的培养方式,造成新兴产业所需人才的极度匮乏,同时失业问题严重。过去实施的传统学徒制无法满足新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于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澳大利亚政府的更替,霍华德(Howard)政府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型学徒制”(New Apprenticeships),逐步取代传统的学徒制[1],2006年开始则以“澳大利亚学徒制”(Australia Apprenticeships)代替“新型学徒制”。
(二) 新时代学徒制亟需顺应社会发展
2011年12月,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技能、就业与劳资关系部部长公布了澳大利亚最新的学徒制改革计划,“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 (Australian Apprentices Incentives Programme)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14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的指导方针,对该计划进行改革,新增了一些学徒激励项目,希望借此通过更多、更具体的学徒制培训项目来增强澳大利亚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保持一支熟练和灵活的劳动力队伍,并与其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相适应,同时保持澳大利亚作为一个贸易国家的国际竞争力[2]。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学徒激励计划指导方针提供了一系列支持,以鼓励持续的培训和澳大利亚高技能劳动力的发展。除此之外,该指导方针还瞄准新兴行业中的学徒制,尤其是将未来可能出现技能短缺的职业(如面包师、厨师、美发师、木匠、屠夫、小食品制造商等)囊括在改革之内。
通过合理使用经费,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对学徒制加以改革,提高学徒制完成率,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技能水平,从而提升自身应对和解决未来技能短缺危机的能力。
二、内容
(一)目标
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的目标是建立和发展一个高技能的、直接与各行业相关的、可以支持澳大利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其竞争力的劳动力市场[3]。为达成这一目标,需做以下努力:一是为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发展的真正机会,二是鼓励人们通过学徒制这一途径接受技能培训。
(二)内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次改革后新增的激励措施主要包括雇主激励项目、澳大利亚残障学徒支持项目、澳大利亚学徒个人补助项目三大类。[4]
1.雇主激励项目
(1)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激励项目
首先,对于“新职工”和“现有职工”①,雇主只要开展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且此培训课程可使学徒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就可得到1500美元的奖励。其次,仍然是针对“新职工”和“现有职工”,如果此前他们已参加过该项目,但未成功获得证书,重新换了一位新雇主,新雇主重新开展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且此培训课程同样可使学徒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新雇主将会得到750美元的奖励。最后,针对“新职工”和“现有职工”,雇主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制学习,同时学徒成功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并获得一份“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职业,雇主将得到2500美元的奖励。
(2)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的激励项目
首先,对于“新职工”,雇主在以下兩种情况下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培训课程将获得1500美元的奖励:一是提供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培训,且学徒参加该培训后可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课程,并可使学徒得到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其次,针对“新职工”,新雇主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重新开展澳大利亚学徒制学习,将获得750美元的奖励。最后,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兼职职工”“新职工”或“现有职工”进行的澳大利亚学徒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培训,并且学徒成功得到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雇主将获得1500美元的奖励。
另外,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新职工”进行的学徒制培训,并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提供可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的培训,且此培训可使学徒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且此培训可使学徒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上的优先职业——雇主将获得2500美元的奖励。当雇主成功完成针对“现有职工”进行的学徒培训,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使学徒获得三级或四级资格证书且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二是提供可获得学位证书或高级学位证书的培训课程,且学徒成功获得一份不属于“国家技能需求名单”的优先职业——雇主将得到3000美元的奖励。 三、对改革后项目的分析
改革后的澳大利亚学徒制激励计划的覆盖对象更为广泛,且目的性强,几乎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明确看出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加快人才紧缺行业技能型工人的培养,增加学徒制培养完成率的期望[11]。而且,改革后的项目拨款金额巨大,资助目标划分细致——以往的激励项目多是直接针对一些大类,其中的子类未详细标明资助金額,而此次改革后的项目详细到每一子类项目的开始、重新开始、结束等细节方面的补助资金。
具体而言,雇主激励项目划分更为详细,新加入“国家技能需求名单”和“优先职业”两个维度;残障学徒支持项目是对之前学徒激励计划的全新补充;在个人补助项目中,改革后的学徒激励计划增加了贸易贷款支持、青年津贴和助学金。
改革后的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充分调动了学徒和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接受学徒制培训的学生范围并提高了学徒制的毕业率,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了劳动力市场的技能水平,也为迎接未来技能挑战奠定了基础。
注释:
①“现有职工”指的是全职的、与雇主有超过3个月(包括核定假期)的雇用关系的员工。
②实际工资通常是指纳税前的周工资,扣除加班费、津贴、罚款、带薪年假和退休金。
③澳大利亚学校本位学徒制是澳大利亚雇主为在校中学生提供有偿的学徒培训,以完成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同时完成中学学业的一种学徒制。
参考文献:
[1]汤百智,吴立勋.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建立及其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科教版),2004 (34):66.
[2][3][5][6][7][8]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Incentives Programme Guidelines[EB/OL].https://www.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gov.au/publications/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incentives-programme-guidelines,2014-07-01.
[4][9][10]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Summary of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Australian Apprenticeships Incentives Programme[EB/OL].https://www.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gov.au/publications/summary-australian-government-australian-apprenticeships-incentives-programme,2015-07-01.
[11]杨骁瑾,赵文静.澳大利亚学徒激励计划改革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2(11):9-10.
编辑 许方舟 校对 朱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