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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收拾屋于,腾出书柜来安置新购置的图书,书柜被塞得满满当当,却依然不够地方来放置不断膨胀的藏书。谁又知道那些书买回来还会不会得到宠幸。
无奈之下,扔了些旧的杂志,一些高中看的时尚杂志。一些文学期刊,一些音乐杂志。具有时效性的杂志最容易变得没价值。母亲突然说,你床底下的隔层里还有很多高中课本,一起扔了吧。于是掀起床垫,一本一本地翻着那些课本和试卷,却怎么也狠不下心丢弃,红色水笔标注的每一个重点看起来依然醒目,眼前浮现出那些挑灯苦读的日子,清晰异常。
突然间,在一摞厚厚的卷子中,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盒子。掀开盖子,一沓厚厚的书信映入眼帘,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牵引若,手指不由自主地打开信纸,按照时间顺序逐一读了起来。
第一封信是1999年4月1日,那时的我12岁。
那个年代,网络还不普及,电话费贵得惊人,流行的联络方式是写信,大大小小的杂志都开辟了征集笔友的版面。拥有数量庞大的笔友群,是十几岁的我们最值得炫耀的事情。
他不是我第一个笔友,却是交往时间最长,最重要的一个笔友。
时至今日,我都在猜想,他会不会在书店里看见我的名字,会不会想起那个女孩最自卑的一段时光是他陪伴走过的。
15岁的男孩喜欢篮球和日本音乐,所以每次必提的话题就是NBA和日本视觉系摇滚。在他的反复熏陶下,我知道了乔丹和皮蓬的辉煌,知道了滨崎步的崛起,知道了原来除学习和练琴以外,还有这么丰富的世界。
男孩英语很好,所以每次都会炫耀几句英文,甚至在几封信里专门帮我分析英语语法结构,但讨厌英语的我直到现在也依然分不清主语和谓语。
男孩说自己性格幽默,每次都会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给我,春游、篮球比赛和恋爱,但我从来都没有笑过,只是通过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揣测他的生活。男孩生活在遥远的陕西兴平,而我则在天子的皇城里,坐北朝南。
男孩的字迹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老师告诉我们“宇如其人”,所以我断定男孩也是一个好人。但翻看那时我的字体,却东倒西歪,每一个字都像要飞起来一样。
男孩寄来过照片。照片上的男孩没想象中帅气,个子高高的,看上去壮壮的,穿着没有牌子的运动服,摆了一个很傻的pose。而他要求我寄照片的请求,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
那时的我是个胖得恐怖的女孩子,每天经过镜子前就要低着头快速地走过去,穿不进去漂亮的衣服,脸上长满了痘痘。
容貌的自卑让我靠文字来维持自己硕果仅存的自信。信中的我骄傲、自负、敏感,每天抱怨若自己的生活,考试成绩、处理不好的同学关系,与父母的沟通不畅,都成为了我信里的内容。
到把男孩当作了一个垃圾桶,倾泻自己莫名的悲伤,把他当作世界上唯一能“听我说话的耳朵”。男孩毫无怨言地回应着我的悲伤,他告诉我世界本来就是如此,有喜欢你的人,自然也有讨厌你的人,我们能寻求的只是那个平衡点。这句当时被我认为的废话,现在看来却是至理名言。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就要做到问心无愧。
后来信纸里弥漫了一股暧昧的味道,我们开始对彼此产生强烈的依赖感,通信的频率也从一月两封变成几天一封。
住在胡同里的我每当听见邮差呼唤我的名字,就会一个箭步冲出去,抢过他手里的信,躲在角落里独自喜悦。回信前会跑到批发市场挑选精美漂亮的信纸和信封,仿佛只有那些昂贵的南韩信纸才能承载得下我厚重的感情,搜刮来的NBA明星卡片会附在信封里一并寄去,而他回馈给我的,是一些港台明星的卡片。
翻开曾经的通信时,我才发现自己崇拜的偶像,从林志颖变成张信哲,从张信哲变成谢霆锋,从谢霆锋变成现在的一无所有。
直到有一天,男孩兴奋地给我讲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也对他有好感,再后来,男孩成功地和女孩建立了恋爱关系。那封信他写得异常轻松,而我读起来却异常沉重,胸口总被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压抑着。我开始明白自己不再是他唯一亲近的朋友,那个女孩在他心里的分量超过了我,嫉妒的感觉第一次那么强烈地在胸腔里充盈。接下来的几封信他都在讲述自己和女孩交往的点点滴滴,我开始充当“听他说话的耳朵”,开始努力跳过那些有关“爱”的字眼。
通信的第三年,我上了高中,之前我一直隐瞒自己的身份。我怕年龄的差距让他觉得我不再是一个值得聆听和说话的对象。而早熟的我,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同龄人。如我这般早熟的女孩,恐怕是最介意别人揭穿自己的幼稚。
告诉男孩真实年纪后,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他说早就猜到了。我第一次有被看穿的感觉,自以为高明的伪装那么轻而易举地被识破,而他话语里的漫不经心又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彻彻底底的傻瓜,一个人演戏给自己看。
我不再向男孩吐露心迹,开始对自己的生活轻描淡写,我已经不再满足为他一个人而书写,开始用更私密的写作来倾泻自己的情感,开始追求更多人的认同。写小说成了最好的途径。对于他的来信,我开始采取应付的态度,寥寥数语,为了小说创作,我甚至连学了8年的大提琴也渐渐放弃了。这样一直到了网络遍地的时代。
终于在2002年的某一天,我彻底地放弃了与他的通信。我吝啬得连借口都不肯编造一个,就向通信4年的男孩说了再见。也是这一年,我拿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奖项,出版了自己的图书,有了固定的读者群,生活开始向另一个轨道延伸。
从此以后的我,日益成熟,不会再向人随便坦露心迹,不会再轻易言爱,不会再傻傻地盼望邮差的来临。但我知道,我要感激那个男孩,是他陪我走过了最黯淡的四年青春,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关怀和爱。
我只希望,某一天,他会在书店里,无意之中看见我的名字,和我的书。
无奈之下,扔了些旧的杂志,一些高中看的时尚杂志。一些文学期刊,一些音乐杂志。具有时效性的杂志最容易变得没价值。母亲突然说,你床底下的隔层里还有很多高中课本,一起扔了吧。于是掀起床垫,一本一本地翻着那些课本和试卷,却怎么也狠不下心丢弃,红色水笔标注的每一个重点看起来依然醒目,眼前浮现出那些挑灯苦读的日子,清晰异常。
突然间,在一摞厚厚的卷子中,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盒子。掀开盖子,一沓厚厚的书信映入眼帘,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牵引若,手指不由自主地打开信纸,按照时间顺序逐一读了起来。
第一封信是1999年4月1日,那时的我12岁。
那个年代,网络还不普及,电话费贵得惊人,流行的联络方式是写信,大大小小的杂志都开辟了征集笔友的版面。拥有数量庞大的笔友群,是十几岁的我们最值得炫耀的事情。
他不是我第一个笔友,却是交往时间最长,最重要的一个笔友。
时至今日,我都在猜想,他会不会在书店里看见我的名字,会不会想起那个女孩最自卑的一段时光是他陪伴走过的。
15岁的男孩喜欢篮球和日本音乐,所以每次必提的话题就是NBA和日本视觉系摇滚。在他的反复熏陶下,我知道了乔丹和皮蓬的辉煌,知道了滨崎步的崛起,知道了原来除学习和练琴以外,还有这么丰富的世界。
男孩英语很好,所以每次都会炫耀几句英文,甚至在几封信里专门帮我分析英语语法结构,但讨厌英语的我直到现在也依然分不清主语和谓语。
男孩说自己性格幽默,每次都会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给我,春游、篮球比赛和恋爱,但我从来都没有笑过,只是通过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揣测他的生活。男孩生活在遥远的陕西兴平,而我则在天子的皇城里,坐北朝南。
男孩的字迹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老师告诉我们“宇如其人”,所以我断定男孩也是一个好人。但翻看那时我的字体,却东倒西歪,每一个字都像要飞起来一样。
男孩寄来过照片。照片上的男孩没想象中帅气,个子高高的,看上去壮壮的,穿着没有牌子的运动服,摆了一个很傻的pose。而他要求我寄照片的请求,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
那时的我是个胖得恐怖的女孩子,每天经过镜子前就要低着头快速地走过去,穿不进去漂亮的衣服,脸上长满了痘痘。
容貌的自卑让我靠文字来维持自己硕果仅存的自信。信中的我骄傲、自负、敏感,每天抱怨若自己的生活,考试成绩、处理不好的同学关系,与父母的沟通不畅,都成为了我信里的内容。
到把男孩当作了一个垃圾桶,倾泻自己莫名的悲伤,把他当作世界上唯一能“听我说话的耳朵”。男孩毫无怨言地回应着我的悲伤,他告诉我世界本来就是如此,有喜欢你的人,自然也有讨厌你的人,我们能寻求的只是那个平衡点。这句当时被我认为的废话,现在看来却是至理名言。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就要做到问心无愧。
后来信纸里弥漫了一股暧昧的味道,我们开始对彼此产生强烈的依赖感,通信的频率也从一月两封变成几天一封。
住在胡同里的我每当听见邮差呼唤我的名字,就会一个箭步冲出去,抢过他手里的信,躲在角落里独自喜悦。回信前会跑到批发市场挑选精美漂亮的信纸和信封,仿佛只有那些昂贵的南韩信纸才能承载得下我厚重的感情,搜刮来的NBA明星卡片会附在信封里一并寄去,而他回馈给我的,是一些港台明星的卡片。
翻开曾经的通信时,我才发现自己崇拜的偶像,从林志颖变成张信哲,从张信哲变成谢霆锋,从谢霆锋变成现在的一无所有。
直到有一天,男孩兴奋地给我讲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也对他有好感,再后来,男孩成功地和女孩建立了恋爱关系。那封信他写得异常轻松,而我读起来却异常沉重,胸口总被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压抑着。我开始明白自己不再是他唯一亲近的朋友,那个女孩在他心里的分量超过了我,嫉妒的感觉第一次那么强烈地在胸腔里充盈。接下来的几封信他都在讲述自己和女孩交往的点点滴滴,我开始充当“听他说话的耳朵”,开始努力跳过那些有关“爱”的字眼。
通信的第三年,我上了高中,之前我一直隐瞒自己的身份。我怕年龄的差距让他觉得我不再是一个值得聆听和说话的对象。而早熟的我,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同龄人。如我这般早熟的女孩,恐怕是最介意别人揭穿自己的幼稚。
告诉男孩真实年纪后,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他说早就猜到了。我第一次有被看穿的感觉,自以为高明的伪装那么轻而易举地被识破,而他话语里的漫不经心又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彻彻底底的傻瓜,一个人演戏给自己看。
我不再向男孩吐露心迹,开始对自己的生活轻描淡写,我已经不再满足为他一个人而书写,开始用更私密的写作来倾泻自己的情感,开始追求更多人的认同。写小说成了最好的途径。对于他的来信,我开始采取应付的态度,寥寥数语,为了小说创作,我甚至连学了8年的大提琴也渐渐放弃了。这样一直到了网络遍地的时代。
终于在2002年的某一天,我彻底地放弃了与他的通信。我吝啬得连借口都不肯编造一个,就向通信4年的男孩说了再见。也是这一年,我拿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奖项,出版了自己的图书,有了固定的读者群,生活开始向另一个轨道延伸。
从此以后的我,日益成熟,不会再向人随便坦露心迹,不会再轻易言爱,不会再傻傻地盼望邮差的来临。但我知道,我要感激那个男孩,是他陪我走过了最黯淡的四年青春,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关怀和爱。
我只希望,某一天,他会在书店里,无意之中看见我的名字,和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