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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今年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了进一步强化职侦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职侦工作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近日,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明确规定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坚持做到“五个不轻易”:即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政务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