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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政府债务危机一直是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也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日益显现出来。本文通过测算相关风险指标,对我国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程度做出基本判断,并分析风险背后的成因及其危害,进而提出防范和化解当前风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债务负担率
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43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93-0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欧美等国主权债务危机的负面影响日益扩大,政府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焦点。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问题的披露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到风口浪尖。
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公共服务提供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市政建设等一系列新问题,都需要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由于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出现了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问题,地方政府为应对来自公众和上级政府的压力,通过成立投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成为了在现行制度下的最优选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笔者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划拨土地、股权等资产成立或者以财政补贴、政府担保作为还款承诺,承担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为地方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
国内学者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研究。张丽恒(2011)将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归结为金融性风险、管理性风险、发展性风险和社会性风险,并对该债务风险进行了动因分析。巴曙松(2010)从融资结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及投融资平台项目贷款期限角度分析认为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并不会出现风险集中爆发的情况。而武彦民、张丽恒(2011)运用债务负担率指标,结合国际公认标准和我国具体国情,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助推财政风险程度进行了研究。刘煜辉(2010)则认为不能仅仅从微观偿付上分析投融资平台风险,提出更应该关注由于政府债务膨胀所导致的宏观风险的观点。
综上所述,大部分学者仅从微观偿付层面或者运用某个相关指标衡量宏观层面风险,笔者将结合数据资料从微观和宏观层面综合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程度,并分析风险的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期望能够为当前防范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提供一些参考。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分类及其风险程度估算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首先作为企业法人,参与市场竞争,必然承担着相应的运营风险,所以从微观偿付上对其债务风险进行分析有其必要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实质上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控制的,其债务必然是地方政府债务的组成部分,这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造成影响。所以笔者将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进行分类并估算其相应的风险程度。
(一)微观风险
1、经营风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绝大多数都承担着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功能,而政府投资项目多为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数额大,收益回收期长的地方公益性项目。根据央行的调研结果显示,2009年末,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
2、偿债风险
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故其依靠自身利润的偿债能力也不容乐观。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显示,有26.37%共计1734家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可见投融资平台公司由于其盈利能力弱,倾向于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来偿还债务,这有可能导致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3、债务结构风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所欠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担保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一旦银根收紧,房地产市场增速下降,其现金流可能出现较大问题,致使相关项目停工,出现“半拉子”工程。另外,投融资平台获得的贷款大多在5年期以上,也存在集中到期偿付的问题,其债务结构的不合理无疑加大了整体的债务风险。根据央行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方式以抵、质押为主,5年期以上贷款占比超过50%;重庆市60%平台贷款的贷款方式以抵、质押担保。其中,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占比超过20%。
4、 管理风险
部分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其管理层大多为地方政府官员,他们更关注投融资项目的规模,而不是其经济效益,而且他们也缺乏相关的公司治理能力。另外,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公众和上级政府部门缺乏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约束,故投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广泛存在。《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显示,有1033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地方政府和部门违规注资、抽走资本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5亿元。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不规范,我们也将难以掌握其债务的实际规模,这无疑会大大增加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5、 道德风险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而且投融资平台承担的大多是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功能,其债务问题理应也由财政资金来偿还。“根据来自全国120个城市平台债务的调查,仅10%可以完全靠项目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其他90%左右的贷款都需要土地开发权、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等第二还款来源作为支持”。而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供给方基本上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再加上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允许地方政府破产,所以地方政府在大举通过投融资平台借债后,可能不会如期偿还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即其存在道德风险。
关键词: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债务负担率
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43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93-0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欧美等国主权债务危机的负面影响日益扩大,政府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焦点。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问题的披露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到风口浪尖。
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公共服务提供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市政建设等一系列新问题,都需要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由于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出现了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问题,地方政府为应对来自公众和上级政府的压力,通过成立投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成为了在现行制度下的最优选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笔者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划拨土地、股权等资产成立或者以财政补贴、政府担保作为还款承诺,承担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为地方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
国内学者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研究。张丽恒(2011)将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归结为金融性风险、管理性风险、发展性风险和社会性风险,并对该债务风险进行了动因分析。巴曙松(2010)从融资结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及投融资平台项目贷款期限角度分析认为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并不会出现风险集中爆发的情况。而武彦民、张丽恒(2011)运用债务负担率指标,结合国际公认标准和我国具体国情,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助推财政风险程度进行了研究。刘煜辉(2010)则认为不能仅仅从微观偿付上分析投融资平台风险,提出更应该关注由于政府债务膨胀所导致的宏观风险的观点。
综上所述,大部分学者仅从微观偿付层面或者运用某个相关指标衡量宏观层面风险,笔者将结合数据资料从微观和宏观层面综合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程度,并分析风险的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期望能够为当前防范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提供一些参考。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分类及其风险程度估算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首先作为企业法人,参与市场竞争,必然承担着相应的运营风险,所以从微观偿付上对其债务风险进行分析有其必要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实质上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控制的,其债务必然是地方政府债务的组成部分,这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造成影响。所以笔者将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进行分类并估算其相应的风险程度。
(一)微观风险
1、经营风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绝大多数都承担着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功能,而政府投资项目多为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数额大,收益回收期长的地方公益性项目。根据央行的调研结果显示,2009年末,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
2、偿债风险
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故其依靠自身利润的偿债能力也不容乐观。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显示,有26.37%共计1734家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可见投融资平台公司由于其盈利能力弱,倾向于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来偿还债务,这有可能导致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3、债务结构风险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所欠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担保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一旦银根收紧,房地产市场增速下降,其现金流可能出现较大问题,致使相关项目停工,出现“半拉子”工程。另外,投融资平台获得的贷款大多在5年期以上,也存在集中到期偿付的问题,其债务结构的不合理无疑加大了整体的债务风险。根据央行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方式以抵、质押为主,5年期以上贷款占比超过50%;重庆市60%平台贷款的贷款方式以抵、质押担保。其中,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占比超过20%。
4、 管理风险
部分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其管理层大多为地方政府官员,他们更关注投融资项目的规模,而不是其经济效益,而且他们也缺乏相关的公司治理能力。另外,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公众和上级政府部门缺乏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约束,故投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广泛存在。《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显示,有1033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地方政府和部门违规注资、抽走资本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5亿元。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不规范,我们也将难以掌握其债务的实际规模,这无疑会大大增加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5、 道德风险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而且投融资平台承担的大多是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功能,其债务问题理应也由财政资金来偿还。“根据来自全国120个城市平台债务的调查,仅10%可以完全靠项目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其他90%左右的贷款都需要土地开发权、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等第二还款来源作为支持”。而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供给方基本上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再加上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允许地方政府破产,所以地方政府在大举通过投融资平台借债后,可能不会如期偿还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即其存在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