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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我国于2001年5月23日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斯德哥尔摩公约”),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在中国正式生效。按公约第4条第3款规定,我国政府在批准《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向公约秘书处发出了书面通知,登记将用于白蚁防治的氯丹和灭蚁灵的生产和使用作为特定豁免。首期特定豁免将在2009年5月17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