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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艺术教育中,给幼儿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享受创造的快乐
《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为幼儿“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幼儿的创作过程和作品是他们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这就明确了艺术的另一项功能,即幼儿自我表现,情感表达的渠道。例如,幼儿对涂鸦的喜爱,正是这一功能的体现。幼儿时期,其心理发展的一大特点是以自我中心,因此,他们常常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客体上,使呆板的无机世界生命化。例如:把秋天飘落的树叶看成是离开了大树妈妈的孩子;小汽车前面应该有一对眼睛才看得见走路;满天的星星是万盏点亮的小灯……。世界上很多画家往往渴望孩提时那种最纯真、最原始的作画风格。这也说明幼儿有自己看世界的独特方式,这种方式使幼儿的内心被深刻地展现出来。所以,教师要鼓励幼儿快乐积极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传统的美术教学中教师往往使用三部曲:导入并出示范画、讲解示范;幼儿练习;最后是展示作品,幼儿相互欣赏。在这种模式下,教育出来的孩子往往很呆板,作品千篇一律。同时,这种只强调技能的教育会不自觉地扼杀无数个凡高和达芬奇。《纲要》中提出,在美术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引导幼儿亲自体验和感受美术作品或自然环境中的线条形状和色彩的情感表现,同时也引导他们用线条、形状、色彩来表达自己的情感。通过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形成幼儿对对称、均衡等形式美的把握,使其内心情感和外在形式达到同构,并由美术这种符号化的人类情感形式演化到生活的其他领域,丰富和发展幼儿的情感世界,按照美的标准和美的规律,将幼儿感受世界的审美能力转变为他们的内心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内在活动,进而成为幼儿行为的一种内在的自我调节,使其人格得到健全完美的发展。“幼儿艺术活动的能力是在大胆表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作用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己表达的创造和快乐”,这深刻地揭示了艺术活动自主的过程。幼儿自主性的创作,充分地表现了自己对周围世界的看法,大胆流露自己的情感,使幼儿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幼儿不拘一格的新奇创意,大胆、无拘无束表现出的童真、童心和童趣,是成人无法想象的。
二、在实施艺术教育中,要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促进其个性发展
首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纲要》中指出“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这表达了对全体幼儿的关注,也充分体现了当代的儿童观,即“给每个幼儿均等的机会,通过教育教育让每个幼儿都有不同层次的提高”,在以往的幼儿教育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有失公正的地方,教师们偏爱那些模仿力强,领悟教师意图快的幼儿,把他们归为能力强、有才艺的孩子,对他们另眼相看,指导得更为详尽;而一些所谓“能力差”的幼儿,老师总认为他们是很难“开窍”的,就听之任之,放手不管了。这样就造成“好得更好”、“差的更差”,这对幼儿的成长是极不利的,也是很值得我们反思的。教师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位幼儿,创设均等的机会,让每位幼儿都能得到艺术的熏陶和培养。其次,要在各项活动中引导幼儿大胆地展现个性。《纲要》中指出“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为幼儿创设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互相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纲要》中,主张让幼儿感受快乐,体验成功;主张幼儿大胆地表露个性,张扬自我;主张幼儿欣赏自己,更要学会欣赏他人,面对这种幼教理念,我们教师如能正确地理解把握,并把它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那么对于幼儿良好的个性培养,对于幼儿未来的成长有着深远的意义。一般来说,在艺术活动中,幼儿对于自己的作品、表演很欣赏、很陶醉,而对同伴的表现关心甚少,这与他们的以自我中心的心理特点是相符的。因此,我们在每次活动结束时,都要适时对幼儿作品进行评价。最初以老师为主,慢慢引导幼儿评价同伴的作品,在中、大班时,教师可专门设计一些合作性的创作活动,为幼儿创设条件,引导孩子们相互交流、相互协商。在这些活动中,让幼儿逐步懂得“我能画好,别人也画得不错,如果大家一起画就会画得更好”,从中来培养幼儿之间的合作意识,这对良好个性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为幼儿“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幼儿的创作过程和作品是他们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这就明确了艺术的另一项功能,即幼儿自我表现,情感表达的渠道。例如,幼儿对涂鸦的喜爱,正是这一功能的体现。幼儿时期,其心理发展的一大特点是以自我中心,因此,他们常常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客体上,使呆板的无机世界生命化。例如:把秋天飘落的树叶看成是离开了大树妈妈的孩子;小汽车前面应该有一对眼睛才看得见走路;满天的星星是万盏点亮的小灯……。世界上很多画家往往渴望孩提时那种最纯真、最原始的作画风格。这也说明幼儿有自己看世界的独特方式,这种方式使幼儿的内心被深刻地展现出来。所以,教师要鼓励幼儿快乐积极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传统的美术教学中教师往往使用三部曲:导入并出示范画、讲解示范;幼儿练习;最后是展示作品,幼儿相互欣赏。在这种模式下,教育出来的孩子往往很呆板,作品千篇一律。同时,这种只强调技能的教育会不自觉地扼杀无数个凡高和达芬奇。《纲要》中提出,在美术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引导幼儿亲自体验和感受美术作品或自然环境中的线条形状和色彩的情感表现,同时也引导他们用线条、形状、色彩来表达自己的情感。通过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形成幼儿对对称、均衡等形式美的把握,使其内心情感和外在形式达到同构,并由美术这种符号化的人类情感形式演化到生活的其他领域,丰富和发展幼儿的情感世界,按照美的标准和美的规律,将幼儿感受世界的审美能力转变为他们的内心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内在活动,进而成为幼儿行为的一种内在的自我调节,使其人格得到健全完美的发展。“幼儿艺术活动的能力是在大胆表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作用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己表达的创造和快乐”,这深刻地揭示了艺术活动自主的过程。幼儿自主性的创作,充分地表现了自己对周围世界的看法,大胆流露自己的情感,使幼儿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幼儿不拘一格的新奇创意,大胆、无拘无束表现出的童真、童心和童趣,是成人无法想象的。
二、在实施艺术教育中,要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促进其个性发展
首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纲要》中指出“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要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这表达了对全体幼儿的关注,也充分体现了当代的儿童观,即“给每个幼儿均等的机会,通过教育教育让每个幼儿都有不同层次的提高”,在以往的幼儿教育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有失公正的地方,教师们偏爱那些模仿力强,领悟教师意图快的幼儿,把他们归为能力强、有才艺的孩子,对他们另眼相看,指导得更为详尽;而一些所谓“能力差”的幼儿,老师总认为他们是很难“开窍”的,就听之任之,放手不管了。这样就造成“好得更好”、“差的更差”,这对幼儿的成长是极不利的,也是很值得我们反思的。教师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位幼儿,创设均等的机会,让每位幼儿都能得到艺术的熏陶和培养。其次,要在各项活动中引导幼儿大胆地展现个性。《纲要》中指出“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为幼儿创设展示自己作品的条件,引导幼儿互相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纲要》中,主张让幼儿感受快乐,体验成功;主张幼儿大胆地表露个性,张扬自我;主张幼儿欣赏自己,更要学会欣赏他人,面对这种幼教理念,我们教师如能正确地理解把握,并把它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那么对于幼儿良好的个性培养,对于幼儿未来的成长有着深远的意义。一般来说,在艺术活动中,幼儿对于自己的作品、表演很欣赏、很陶醉,而对同伴的表现关心甚少,这与他们的以自我中心的心理特点是相符的。因此,我们在每次活动结束时,都要适时对幼儿作品进行评价。最初以老师为主,慢慢引导幼儿评价同伴的作品,在中、大班时,教师可专门设计一些合作性的创作活动,为幼儿创设条件,引导孩子们相互交流、相互协商。在这些活动中,让幼儿逐步懂得“我能画好,别人也画得不错,如果大家一起画就会画得更好”,从中来培养幼儿之间的合作意识,这对良好个性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