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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建筑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的因素困扰着投资方,主要表现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决算。施工方往往在决算工程量时多估冒算,部分子目尽量高套定额,重复立项,重复计算等等。这就增加了投资方的工程造价,提高了工程成本,使投资方的领导在科学决策工程造价时没有可行性的科学依据,在施工中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此种问题的出现不能单靠甲、乙双方事先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决算以建行或审计机关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进行结帐”来解决。因为该种工程审计决算方式虽然可以作为投资方对乙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