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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毛泽东对于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认识,建国后“十七年”时期,主流意识形态对传统家族文化进行了否定性的价值评判。新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建立摧毁了其物质与政治基础;新的“一体化”的文化秩序的建立使其处于被放逐的境地。“十七年”家族文化的边缘化是建国初期对其认识简单化、片面化的结果,是传统中国走向现代中国过程中的探索与困惑。
关键词:十七年;家族文化;边缘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02-0036-03
家族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基因。梁漱溟说:“中国的家族制度在其全部文化中所处地位之重要,极其根深蒂固,亦是世界闻名的。……中国所以至今被人目之为宗法社会者,亦即在此。”“十七年”是二十世纪中国一个巨大的社会转型时期,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家族文化在新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视野中具有了新的意义与价值评判,由此带来了其没落和被边缘化的命运。
一、“十七年”时期对家族制度、家族文化的认识、态度及其生成
“十七年”时期对于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认识承继了“五四”以来的批判传统,但它突破了“五四”时期的文化层面,是从建立新型社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在政治上对之进行了否定性的价值评判。在这一政治化的家族文化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作为建国后党和国家最高权威的毛泽东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早在20世纪20年代,毛泽东对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对于中国社会革命的意义就进行了思考与研究。并形成了具有结论性意义的认识。
首先,毛泽东对传统家族制度和文化的认识是在政治层面上的,将之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反动政治力量之一。1927年毛泽东就指出:“……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显然,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家族是革命的当然对象。更重要的是。毛泽东深刻地指出了家族政治的本质,即族权与政权的结合。毛泽东认为族权与政权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中国封建社会,皇帝统治的方法,一是家法,二是王法。家法是地主阶级的家族政治制度,……地主阶级垄断了祠堂,也独占了国家。”“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的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可以看到,当毛泽东认识到了中国革命的本土特色是农民革命时。他必然给予在广大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以极大的关注。当然,在暴力革命的时代,毛泽东更重视的是其在革命斗争中的政治性意义而非文化的意义,并且毛泽东也确乎认识到了在农村进行的土地革命中,这种家族制度与文化对革命的阻挠甚至是破坏。“农村中略分为三种阶级,即大、中地主阶级,小地主、富农的中间阶级,中农贫农阶级。……当革命初期,中间阶级表面上投降贫农阶级。实际则利用他们从前的社会地位及家族主义,恐吓贫农。延长分田的时间。”其次,毛泽东对于在经济上的家族制度及文化的影响也分外重视。古老的家族经济是封建经济制度的基础。“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穷苦。”而要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认为:“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显然,这种集体化道路正是对传统家族经济的拆解。再次。毛泽东把传统家族文化当作造成广大农民思想保守、文化落后的重要因素。“在毛泽东看来,从农民方面来说,村落家族的经济形态滋育的小农经济所特有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也限制了他们的政治作为。……村落家族共同体生活在相对集中的一块土地上。几百年不变。这种稳定性与封闭性造成了农民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心态的保守性,思想、眼界的狭隘性。”
这样,从政治、经济到文化,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均被毛泽东置于革命的对立面,成为革命的当然对象,革除“反动的”家族文化的先决条件就是社会革命的胜利,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随着毛泽东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性地位的形成,这种对于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认识评判势必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表现在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上。
二、十七年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对家族文化的放逐
某一类型的文化必然依托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的土壤,对此毛泽东有着明确的认识,他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这类反动文化是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是应该被打倒的东西。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1949年始,新社会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及新的文化范式的建立对古老而深厚的中国家族文化产生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总起来看,新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建立摧毁了传统家族文化的生存根基,在这一基础上,新政权所张扬扶植的新文化占据中心成为主流。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族基础坍塌了,家族文化退居边缘。
在新政权的建立过程中,“建立新型的乡村政权,把家族成员组织在超家族的政治组织之中,是与推翻封建政权与族权相对应的。”这是早在二十年代毛泽东领导的湖南农民运动的斗争实践中就已证明了的。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以热烈的笔墨描述了农会做的十四件大事,其中即有“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组织起来的农民显现了巨大的威力,毛泽东赞扬:“农会势盛的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在以后的苏区、解放区的建设中,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类乡村基层组织如农会、妇女协会、贫协、儿童团、民兵等,成为瓦解乡村家族政治的有效手段。建国后,乡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行政化、体系化。以党委(支部)为核心,建立了县、乡、村的各级行政组织,人民公社化以后,又转变为从县到公社,到大队、小队、劳动组的管理序列。这样,对农民的身份、角色、价值和地位的判定首先要衡量的是他在社会大系统中的位置,而他所依托的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族小系统就此被淡化。而且,这一行政管理系统建立的过程也是一个新权威树立的过程。在这一系统中,人们听取的是行政命令,而不再是族长或家长的指挥。这一行政管理系统代表着的是国家意志,它替代了传统的家族权威,消解了家族权力。这样,在新社会的政治建设 中,国家以有效的行政运作将人们置于一个超家族的权力秩序之中,它所依托的意识形态、社会伦理及价值观念占据了强势地位,血缘性的伦理关系及价值体系在这一权力秩序中元以立足。传统家族文化失去了它的政治根基。
另一方面,从土改到人民公社的建立,对于传统家族文化更具釜底抽薪的意义,它从经济上破坏了家族文化的物质根基。建国前农村广泛存在的族田制度是体现家族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农民进行剥削的重要途径。1947年中国共产党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受,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改革至1953年基本结束,既树立了执政党与新生政权的权威地位,同时又彻底消灭了族田制度,摧毁了维系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的物质纽带。此外,土改中阶级成分的划分,也大大动摇了传统家族文化的地位。当依据土地和财产的多寡将人们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的时候,传统的维系乡村伦理秩序的家族和血缘的因素就此失去其原有地位。在阶级成分划分中蕴含的是新的政治伦理秩序,它成为决定新时代人们命运的关键因素。在这种超家族的政治秩序中。阶级的差别指向的是革命或反革命。进步、落后或反动的不同的价值判定,它直接关涉人们在新的社会中的生存空间及生存质量。在这样的条件下,阶级关系必然绝对地压倒血缘关系,家族文化在强大的政治攻势面前必然瓦解。土改之后随之进行的合作化运动是对家族文化的致命一击。据统计,至1957年,全国共有合作社78.9万个。其中高级社75.3万个,入社农户12105.2万。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至12月底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6578个,入社农户12325万,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9,1%。从初级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建立,超家族的集体经济完全替代了传统的家族经济及小农个体经济。这不仅从政权建设和巩固的意义上将广大农民纳入了行政管理的系统,而且取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劳作方式。“统一经营的原则本身决定必须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合理配置建构组织,因而是超出血缘关系和家族体制的。从初级社到人民公社是一个组织规模不断扩张,‘统’的范围越来越大,集中程度越来越高的进程。规模愈大,‘统’的愈多,功能愈齐全,对家庭和家族的生产功能以至生活功能的削弱就愈厉害”。公有制经济体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抽去了家族文化的物质根基——小农私有制,它改变了千百年来广大农民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他们纳入一个新的经济秩序之中。
十七年新的文化秩序的建立,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统摄下的文化一体化的进程,其所指向的为新生政权构建上层建筑的目标使这一过程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在国共两党的政权斗争胜负已分之际,为新中国文化秩序的建立所进行的文化清理工作即已展开。以郭沫若的《斥反动文艺》为代表,文艺界划定了不同的政治营垒;第一次文代会为新中国文艺建立了大一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建国之后在文化或思想领域的历次批判斗争,都是建立和巩固这一新的上层建筑的权威地位、维护其纯洁性的必要手段。同时,新的文化体制也在建立并成为体系:文化界各种领导机关或协会的纷纷建立,行政管理系统逐步形成;广大知识分子由相对自由的职业文化人成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新闻、出版等方面,国家将其纳入行政范畴并进行严格管理。由此种种,国家获得了对于文化界的高度集中的控制。在这种条件下,早已被作为新政权的异己性成分的传统家族文化必然面临被放逐的命运。比如,在传统家族文化的核心因素——血缘关系的问题上。一方面,血缘的阶级性承传被强调,以至演变为血统论、出身论;另一方面,血缘中所包含的亲情等人性因素被漠视、扭曲,打上了资产阶级人性论的标签。其典型如《红灯记》,红灯,一个革命的隐喻性符号,而不是血缘,成为连结祖孙三代的纽带。红灯的交接替代了血缘的承继,成为革命代代传的神圣仪式。这种对血缘亲情的有意旁置,正是家族文化被边缘化的文化语境的集中体现。
三、对“十七年”家族文化被边缘化的反思
可以看到,建国后新政权在进行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时把清除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影响作为重要的目标。但是,由于把这个问题放在了单一的政治功利主义框架内。又使得复杂的问题被简单化。以为只要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破旧立新,拆解传统家族文化的政治经济基础,建立崭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就会解决一切问题,全新的文化就会诞生。殊不知传统是历史的血脉,绵延承传不能断绝,没有对传统的承继的“新文化”是不存在的,那是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妄想。张乐天在对人民公社的研究中认为:“在很多情况下,传统与革命就如一个铜板的两面:从一面看过去是传统的,从另一面看过去恰恰是革命的。……当革命撕裂着村落、冲击着农民的心灵的时候,传统会起着联结村落、安抚民心的作用。正是这种传统与革命的相互交织、相互补充、相互冲突、相互平衡,保持了村落的基本秩序……”这里的基本秩序自然包括了血缘基础上的家族、宗族关系,“世代聚居的村民仍居住在一起,……队里许多人有血缘关系,这些人家构成了一个宗族,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了正式的宗族活动。……他们可以调动的基本资源仍是血亲、姻亲、邻里;……”一方面,革命摧枯拉朽地改造着旧的社会、旧的文化,将传统家族文化作为自己斗争的重要目标,而另一方面。所谓“反动”的传统家族文化又以自己的深厚力量暗暗维系着社会从秩序到心理的平衡,对革命给社会造成的冲击甚至动荡予以缓冲。革命与传统家族文化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在革命的强力冲击下,业已成为弱势文化的传统家族文化必然被边缘化的命运。这是“十七年”的特定历史时期。新政权在建立之初必然带来的文化冲突,一个充满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上层建筑领域的换血手术。但是。文化毕竟不会被消灭,冲突的结局只是处于弱势的家族文化被边缘化了。正如洪子诚所论:“……文化、文学领域的分层现象,在当代也并未完全消失。多种文化成分的各自具体处境、存在方式、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这期间自然发生了变化,但这并非是某些文化成分的消失,湮灭;即使它们受到极大的削弱和‘压抑’。”
应该说,“十七年”时期家族文化的命运浮沉是传统中国在走向现代中国的路途中探索与困惑的体现。可以看到,一方面传统家族文化在社会各个领域被坚决地排斥,另一方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个人崇拜、家长制作风等与家族文化有着紧密联系的现象又有充分的表现。到了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随着家庭经济、家族经济的迅猛发展,一度潜隐的家族文化又开始兴起。所以,通过对十七年家族文化的研究,思考如何使我们的现代化的进程更具理性,才是研究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梁澈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1.
[2]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3]毛泽东.毛泽东与中国农民[M].湖南出版社,1993:80.转引自:苏黎明.毛泽东与村落家族文化变革[J].北京文史,2001,(1).
[4]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5]毛泽东.组织起来,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6]苏黎明.毛泽东与村落家族文化变革[J].北京文史,2001,(1).
[7]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8]马宇平,黄裕冲.中国昨天与今天1840-1987国情手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08.
[9]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2.
[10]洪子诚.当代文学的“一体化”[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3).
[责任编辑:闫生金]
关键词:十七年;家族文化;边缘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02-0036-03
家族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基因。梁漱溟说:“中国的家族制度在其全部文化中所处地位之重要,极其根深蒂固,亦是世界闻名的。……中国所以至今被人目之为宗法社会者,亦即在此。”“十七年”是二十世纪中国一个巨大的社会转型时期,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家族文化在新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视野中具有了新的意义与价值评判,由此带来了其没落和被边缘化的命运。
一、“十七年”时期对家族制度、家族文化的认识、态度及其生成
“十七年”时期对于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认识承继了“五四”以来的批判传统,但它突破了“五四”时期的文化层面,是从建立新型社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在政治上对之进行了否定性的价值评判。在这一政治化的家族文化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作为建国后党和国家最高权威的毛泽东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早在20世纪20年代,毛泽东对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对于中国社会革命的意义就进行了思考与研究。并形成了具有结论性意义的认识。
首先,毛泽东对传统家族制度和文化的认识是在政治层面上的,将之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反动政治力量之一。1927年毛泽东就指出:“……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显然,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家族是革命的当然对象。更重要的是。毛泽东深刻地指出了家族政治的本质,即族权与政权的结合。毛泽东认为族权与政权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中国封建社会,皇帝统治的方法,一是家法,二是王法。家法是地主阶级的家族政治制度,……地主阶级垄断了祠堂,也独占了国家。”“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的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可以看到,当毛泽东认识到了中国革命的本土特色是农民革命时。他必然给予在广大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以极大的关注。当然,在暴力革命的时代,毛泽东更重视的是其在革命斗争中的政治性意义而非文化的意义,并且毛泽东也确乎认识到了在农村进行的土地革命中,这种家族制度与文化对革命的阻挠甚至是破坏。“农村中略分为三种阶级,即大、中地主阶级,小地主、富农的中间阶级,中农贫农阶级。……当革命初期,中间阶级表面上投降贫农阶级。实际则利用他们从前的社会地位及家族主义,恐吓贫农。延长分田的时间。”其次,毛泽东对于在经济上的家族制度及文化的影响也分外重视。古老的家族经济是封建经济制度的基础。“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穷苦。”而要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认为:“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显然,这种集体化道路正是对传统家族经济的拆解。再次。毛泽东把传统家族文化当作造成广大农民思想保守、文化落后的重要因素。“在毛泽东看来,从农民方面来说,村落家族的经济形态滋育的小农经济所特有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也限制了他们的政治作为。……村落家族共同体生活在相对集中的一块土地上。几百年不变。这种稳定性与封闭性造成了农民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心态的保守性,思想、眼界的狭隘性。”
这样,从政治、经济到文化,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均被毛泽东置于革命的对立面,成为革命的当然对象,革除“反动的”家族文化的先决条件就是社会革命的胜利,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随着毛泽东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性地位的形成,这种对于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认识评判势必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表现在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上。
二、十七年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对家族文化的放逐
某一类型的文化必然依托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的土壤,对此毛泽东有着明确的认识,他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这类反动文化是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是应该被打倒的东西。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1949年始,新社会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及新的文化范式的建立对古老而深厚的中国家族文化产生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总起来看,新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建立摧毁了传统家族文化的生存根基,在这一基础上,新政权所张扬扶植的新文化占据中心成为主流。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族基础坍塌了,家族文化退居边缘。
在新政权的建立过程中,“建立新型的乡村政权,把家族成员组织在超家族的政治组织之中,是与推翻封建政权与族权相对应的。”这是早在二十年代毛泽东领导的湖南农民运动的斗争实践中就已证明了的。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以热烈的笔墨描述了农会做的十四件大事,其中即有“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组织起来的农民显现了巨大的威力,毛泽东赞扬:“农会势盛的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在以后的苏区、解放区的建设中,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类乡村基层组织如农会、妇女协会、贫协、儿童团、民兵等,成为瓦解乡村家族政治的有效手段。建国后,乡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行政化、体系化。以党委(支部)为核心,建立了县、乡、村的各级行政组织,人民公社化以后,又转变为从县到公社,到大队、小队、劳动组的管理序列。这样,对农民的身份、角色、价值和地位的判定首先要衡量的是他在社会大系统中的位置,而他所依托的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族小系统就此被淡化。而且,这一行政管理系统建立的过程也是一个新权威树立的过程。在这一系统中,人们听取的是行政命令,而不再是族长或家长的指挥。这一行政管理系统代表着的是国家意志,它替代了传统的家族权威,消解了家族权力。这样,在新社会的政治建设 中,国家以有效的行政运作将人们置于一个超家族的权力秩序之中,它所依托的意识形态、社会伦理及价值观念占据了强势地位,血缘性的伦理关系及价值体系在这一权力秩序中元以立足。传统家族文化失去了它的政治根基。
另一方面,从土改到人民公社的建立,对于传统家族文化更具釜底抽薪的意义,它从经济上破坏了家族文化的物质根基。建国前农村广泛存在的族田制度是体现家族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农民进行剥削的重要途径。1947年中国共产党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受,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改革至1953年基本结束,既树立了执政党与新生政权的权威地位,同时又彻底消灭了族田制度,摧毁了维系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的物质纽带。此外,土改中阶级成分的划分,也大大动摇了传统家族文化的地位。当依据土地和财产的多寡将人们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的时候,传统的维系乡村伦理秩序的家族和血缘的因素就此失去其原有地位。在阶级成分划分中蕴含的是新的政治伦理秩序,它成为决定新时代人们命运的关键因素。在这种超家族的政治秩序中。阶级的差别指向的是革命或反革命。进步、落后或反动的不同的价值判定,它直接关涉人们在新的社会中的生存空间及生存质量。在这样的条件下,阶级关系必然绝对地压倒血缘关系,家族文化在强大的政治攻势面前必然瓦解。土改之后随之进行的合作化运动是对家族文化的致命一击。据统计,至1957年,全国共有合作社78.9万个。其中高级社75.3万个,入社农户12105.2万。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至12月底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6578个,入社农户12325万,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9,1%。从初级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建立,超家族的集体经济完全替代了传统的家族经济及小农个体经济。这不仅从政权建设和巩固的意义上将广大农民纳入了行政管理的系统,而且取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劳作方式。“统一经营的原则本身决定必须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合理配置建构组织,因而是超出血缘关系和家族体制的。从初级社到人民公社是一个组织规模不断扩张,‘统’的范围越来越大,集中程度越来越高的进程。规模愈大,‘统’的愈多,功能愈齐全,对家庭和家族的生产功能以至生活功能的削弱就愈厉害”。公有制经济体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抽去了家族文化的物质根基——小农私有制,它改变了千百年来广大农民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他们纳入一个新的经济秩序之中。
十七年新的文化秩序的建立,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统摄下的文化一体化的进程,其所指向的为新生政权构建上层建筑的目标使这一过程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在国共两党的政权斗争胜负已分之际,为新中国文化秩序的建立所进行的文化清理工作即已展开。以郭沫若的《斥反动文艺》为代表,文艺界划定了不同的政治营垒;第一次文代会为新中国文艺建立了大一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建国之后在文化或思想领域的历次批判斗争,都是建立和巩固这一新的上层建筑的权威地位、维护其纯洁性的必要手段。同时,新的文化体制也在建立并成为体系:文化界各种领导机关或协会的纷纷建立,行政管理系统逐步形成;广大知识分子由相对自由的职业文化人成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新闻、出版等方面,国家将其纳入行政范畴并进行严格管理。由此种种,国家获得了对于文化界的高度集中的控制。在这种条件下,早已被作为新政权的异己性成分的传统家族文化必然面临被放逐的命运。比如,在传统家族文化的核心因素——血缘关系的问题上。一方面,血缘的阶级性承传被强调,以至演变为血统论、出身论;另一方面,血缘中所包含的亲情等人性因素被漠视、扭曲,打上了资产阶级人性论的标签。其典型如《红灯记》,红灯,一个革命的隐喻性符号,而不是血缘,成为连结祖孙三代的纽带。红灯的交接替代了血缘的承继,成为革命代代传的神圣仪式。这种对血缘亲情的有意旁置,正是家族文化被边缘化的文化语境的集中体现。
三、对“十七年”家族文化被边缘化的反思
可以看到,建国后新政权在进行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时把清除传统家族制度及文化的影响作为重要的目标。但是,由于把这个问题放在了单一的政治功利主义框架内。又使得复杂的问题被简单化。以为只要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破旧立新,拆解传统家族文化的政治经济基础,建立崭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就会解决一切问题,全新的文化就会诞生。殊不知传统是历史的血脉,绵延承传不能断绝,没有对传统的承继的“新文化”是不存在的,那是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妄想。张乐天在对人民公社的研究中认为:“在很多情况下,传统与革命就如一个铜板的两面:从一面看过去是传统的,从另一面看过去恰恰是革命的。……当革命撕裂着村落、冲击着农民的心灵的时候,传统会起着联结村落、安抚民心的作用。正是这种传统与革命的相互交织、相互补充、相互冲突、相互平衡,保持了村落的基本秩序……”这里的基本秩序自然包括了血缘基础上的家族、宗族关系,“世代聚居的村民仍居住在一起,……队里许多人有血缘关系,这些人家构成了一个宗族,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了正式的宗族活动。……他们可以调动的基本资源仍是血亲、姻亲、邻里;……”一方面,革命摧枯拉朽地改造着旧的社会、旧的文化,将传统家族文化作为自己斗争的重要目标,而另一方面。所谓“反动”的传统家族文化又以自己的深厚力量暗暗维系着社会从秩序到心理的平衡,对革命给社会造成的冲击甚至动荡予以缓冲。革命与传统家族文化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在革命的强力冲击下,业已成为弱势文化的传统家族文化必然被边缘化的命运。这是“十七年”的特定历史时期。新政权在建立之初必然带来的文化冲突,一个充满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上层建筑领域的换血手术。但是。文化毕竟不会被消灭,冲突的结局只是处于弱势的家族文化被边缘化了。正如洪子诚所论:“……文化、文学领域的分层现象,在当代也并未完全消失。多种文化成分的各自具体处境、存在方式、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这期间自然发生了变化,但这并非是某些文化成分的消失,湮灭;即使它们受到极大的削弱和‘压抑’。”
应该说,“十七年”时期家族文化的命运浮沉是传统中国在走向现代中国的路途中探索与困惑的体现。可以看到,一方面传统家族文化在社会各个领域被坚决地排斥,另一方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个人崇拜、家长制作风等与家族文化有着紧密联系的现象又有充分的表现。到了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随着家庭经济、家族经济的迅猛发展,一度潜隐的家族文化又开始兴起。所以,通过对十七年家族文化的研究,思考如何使我们的现代化的进程更具理性,才是研究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梁澈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1.
[2]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3]毛泽东.毛泽东与中国农民[M].湖南出版社,1993:80.转引自:苏黎明.毛泽东与村落家族文化变革[J].北京文史,2001,(1).
[4]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5]毛泽东.组织起来,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6]苏黎明.毛泽东与村落家族文化变革[J].北京文史,2001,(1).
[7]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8]马宇平,黄裕冲.中国昨天与今天1840-1987国情手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08.
[9]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2.
[10]洪子诚.当代文学的“一体化”[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3).
[责任编辑:闫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