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自1985年5月以来,已向我国提供了三笔共2.2亿马克的财政合作贷款(对外援助的优惠贷款),其条件是:年利率2%,还款期30年,含10年宽限期。其赠与成份约为50%。这三笔贷款已经双方政府商定用于纺织、木材加工、冶金、水泥机械、程控电话等各领域中的17个项目。现就这种财政合作贷款项目的执行程序作如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