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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展专户业务的泰信基金,因非公募的投资咨询出现巨亏被爆料并非孤例,基金业普遍存在的“地下投顾”业务再次浮出水面。
据2月15日晚间的一则微博爆料称:
“泰信基金在还未取得专户资格时就发行一对多产品,并且承诺客户到2011年底有5分钱收益,结果到年底只有7角多净值,导致我们损失巨大!该基金总经理对此有书面承诺。为了弥补损失,其总经理数次让公募基金拉抬专户产品的股价。并且对于公司的指导可谓细致到个股,几乎次次干预投资。”一位网友在其微博中如此痛陈泰信基金一系列涉嫌违规行为。
该微博一经爆出就遭到网友频繁转发,记者次日电话采访的多家沪深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发现此事在业内已传得沸沸扬扬,他们纷纷表示已经看到这条微博,并正在关注此事。
“利用公募基金的钱为专户账户拉升股票价格的行为,肯定是违规的”,上海一位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投资总监告诉记者。
不过记者在16日上午发现,该微博已经被系统删除,记者试图寻找联系该微博无果。
“公关做得快啊”,北京一位业内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基金行业这是怎么了,业绩不好也就算了,还连续爆出各种黑幕,去年的华鑫基金硝烟未散,泰信又出了这事。”
不过,市场也存在另一个版本。2月16日,另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在获得专户业务之前,泰信基金曾经为大股东山东国投提供投资咨询业务,并做出了保本的承诺,这让外界质疑其存在用公募的钱为大股东资金拉抬。
“承诺保本,但最后亏得很凶,跟客户没办法交代了,最后就用公募基金的钱拉专户的股票。”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泰信基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向客户承诺收益”、“禁止利益输送行为”等相关规定,而且用公募基金的钱拉抬专户的股票,严重损害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泰信基金的官方回复是,“各项业务规范运作,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公司的确曾以投资咨询的形式给大股东提供过一些投顾业务,但不是以专户的形式。”该负责人表示,泰信基金不存在为大股东的资金担任顾问的行为。她强调,泰信基金既不存在向大股东特定账户承诺保本的行为,更不会用公募基金的钱为大股东资金抬轿子。
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泰信基金在2011年11月才获得专户资格,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开展相关的业务。
不过,这种从事投资咨询服务的业务,在基金业内存在一定的普遍现象,至今游离在法律法规监管的空白地带。
在证监会批准专户理财之前,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在基金公司中相当普遍。据媒体报道,此前,华夏基金与中诚信托合作的“金福2号”,曾经面临清盘的风险。早在2010年年中,该只由华夏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的信托产品上周末净值跌破了止损线0.70元至0.6985元。按契约规定,该产品将面临清盘。此后,相关信息并没有显示该基金的清盘进展。
《基金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信托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所以,《基金法》并没有规定基金公司是否可以从事相关业务,事实上,不少基金公司甚至为海外的QFII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这已经成为一个灰色的地带,被业内称为“地下投顾”业务。
不过,目前,尚难确定的是,泰信基金是在为其大股东山东国投的自有资金提供咨询服务,还是为山东国投的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本刊将对此保持关注。
据2月15日晚间的一则微博爆料称:
“泰信基金在还未取得专户资格时就发行一对多产品,并且承诺客户到2011年底有5分钱收益,结果到年底只有7角多净值,导致我们损失巨大!该基金总经理对此有书面承诺。为了弥补损失,其总经理数次让公募基金拉抬专户产品的股价。并且对于公司的指导可谓细致到个股,几乎次次干预投资。”一位网友在其微博中如此痛陈泰信基金一系列涉嫌违规行为。
该微博一经爆出就遭到网友频繁转发,记者次日电话采访的多家沪深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发现此事在业内已传得沸沸扬扬,他们纷纷表示已经看到这条微博,并正在关注此事。
“利用公募基金的钱为专户账户拉升股票价格的行为,肯定是违规的”,上海一位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投资总监告诉记者。
不过记者在16日上午发现,该微博已经被系统删除,记者试图寻找联系该微博无果。
“公关做得快啊”,北京一位业内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基金行业这是怎么了,业绩不好也就算了,还连续爆出各种黑幕,去年的华鑫基金硝烟未散,泰信又出了这事。”
不过,市场也存在另一个版本。2月16日,另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在获得专户业务之前,泰信基金曾经为大股东山东国投提供投资咨询业务,并做出了保本的承诺,这让外界质疑其存在用公募的钱为大股东资金拉抬。
“承诺保本,但最后亏得很凶,跟客户没办法交代了,最后就用公募基金的钱拉专户的股票。”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泰信基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向客户承诺收益”、“禁止利益输送行为”等相关规定,而且用公募基金的钱拉抬专户的股票,严重损害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泰信基金的官方回复是,“各项业务规范运作,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公司的确曾以投资咨询的形式给大股东提供过一些投顾业务,但不是以专户的形式。”该负责人表示,泰信基金不存在为大股东的资金担任顾问的行为。她强调,泰信基金既不存在向大股东特定账户承诺保本的行为,更不会用公募基金的钱为大股东资金抬轿子。
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泰信基金在2011年11月才获得专户资格,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开展相关的业务。
不过,这种从事投资咨询服务的业务,在基金业内存在一定的普遍现象,至今游离在法律法规监管的空白地带。
在证监会批准专户理财之前,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在基金公司中相当普遍。据媒体报道,此前,华夏基金与中诚信托合作的“金福2号”,曾经面临清盘的风险。早在2010年年中,该只由华夏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的信托产品上周末净值跌破了止损线0.70元至0.6985元。按契约规定,该产品将面临清盘。此后,相关信息并没有显示该基金的清盘进展。
《基金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信托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所以,《基金法》并没有规定基金公司是否可以从事相关业务,事实上,不少基金公司甚至为海外的QFII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这已经成为一个灰色的地带,被业内称为“地下投顾”业务。
不过,目前,尚难确定的是,泰信基金是在为其大股东山东国投的自有资金提供咨询服务,还是为山东国投的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本刊将对此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