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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环境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日益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打击非法出售、提供、获取个人信息行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践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严重阻碍了本罪的原有作用。当前学界关于本罪的法益属性争论不休,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将其法益确定为个人信息权能够有效解决信息犯罪日益严重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