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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企业发行的、债券持有人可按规定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票的债券。《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发行的某些非衍生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对这些金融工具,应在初始确认时,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金额,再按发行收入扣除负债成份初始金额的差额确认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其初始确认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现就不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