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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于10月25日在黑龙江省按时启动2016年最低收购价进行稻谷收购.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对收储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