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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以道路交通管理法责任认定取代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认定的现象,并通过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的分析,探求如何实现对交通事故认定这一证据行为的监督与约束,同时指出在审查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应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分析判断,落实刑法评价的独立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