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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站一号机组核反应堆于1993年10月份投入试运行,按卫生部《核设施正常运行和事故期间公众受照剂量监测与评价规范》[1]的要求,为了建立核电站周围儿童健康状况的基础资料,于1993年4~6月间,在核电站运行前对周围半径0~80公里范围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了抽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调查对象与方法11 调查范围的划分 大亚湾核电站半径0~80公里范围内分为:烟羽区:0~20公里(大鹏、南澳、葵冲、坑梓镇),食入区:21~50公里(坪山、盐田、坪地、沙头角、横岗、平湖、布吉、罗湖、福田等区镇),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