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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工业部预计在2017年8月前后,对11种音视频类产品实施管控。11种相关产品为:不大于42英寸的电视、便携式音频视频播放器、VCD播放机、DVD播放机、蓝光播放机、收音机、磁带播放器(轿车音响)、输入功率达到500W的音频功率放大器、音箱、视频游戏机、机顶盒。上述产品须符合SN104—6253—2003标准,获得印尼SNI证书后,才能销售。